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生产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密切关注基本药物中标价格情况,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基本药物行为的处罚力度。
《意见》指出,在2011年上半年的基本药物检查中,个别企业在基本药物生产质量方面还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应当引起各地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意见》强调,为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各省局应加强基本药物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基本药物中标价格情况,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替代投料、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中标情况备案制度,创新检查方式,加强区域间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意见》提出,要加强基本药物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基本药物中标价格情况。各省(区、市)局应按照国食药监安〔2011〕196号有关要求,继续开展基本药物监督检查,检查品种应包括所有基本药物品种。要密切关注行政区域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在省内外中标价格情况,将那些中标价格明显偏低的品种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及时组织检查,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替代投料、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药品安全风险,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意见》要求,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基本药物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检查及市场抽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意见》还要求进一步明确基本药物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基本药物监管责任体系建设,细化、明确省、市、县各级药监部门在基本药物监督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