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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黑校车车祸17儿童受伤 赔偿协商三月无果

2011年11月15日00:08
来源:海力网-半岛晨报

  超载“黑校车”出车祸

  17名儿童受伤

  赔偿事宜协商仨月无果

  2011年7月20日7时10分,开金州新区金石滩凉水湾路段,一辆载着17个孩子的轻型封闭货车与迎面而来的奔驰相撞,车上的17个孩子均不同程度受伤,7岁的闻文(化名)也在其中。三个月过去了,关于赔偿事宜,闻文家长与幼儿园以及双方司机始终没能达成一致。那么在这场事故中,到底谁应该主要承担孩子的医药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呢?记者对此事展开调查。

  (第一部分)

  事件

  套牌车撞上超载车

  幼儿园即将读完 乘“校车”出事

  闻文的父母是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经济原因,俩人为孩子选择了一个费用比较低,离家也较近的幼儿园。除了回老家一年多的时间以外,闻文一直托管在这家幼儿园。转眼,闻文7岁了,今年也是他在幼儿园的最后一年。

  马家滩附近的幼儿园不多,庙上幼儿园的规模和价位都得到了家长的认可,于是孩子越来越多。为了能容纳更多的孩子,今年7月份,庙上幼儿园搬家了。“本来图的就是离幼儿园近,没想到他们会搬。”闻文的母亲宫女士说,这下子孩子上幼儿园很不方便,而为打消家长们的顾虑,园长雇了一辆“校车”,接送附近的孩子。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家长们。

  然而,谁也不会料到,在“校车”运营的第三天竟出了车祸。

  套牌车和超载车相撞 17名儿童受伤

  记者在大连开发区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到,事发时间为7月20日,一辆轻型封闭货车与迎面而来的奔驰相撞。虽然当时无路灯照明,路面湿滑,天气有雾,但这两辆车均属违规行驶。

  记者看到,丛某驾驶的奔驰车使用的是其他机动车的行驶证和号牌,而且没有按照规定右侧通行是这场事故的主要原因。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轻型封闭货车的司机滕某的车上,竟然塞满了背着小书包的孩子,至少17个。

  两车相撞后,有17个孩子不同程度地受伤,其中也包括闻文。他告诉记者,当时坐在最后一排,撞车时,他朝着前排的座位倒过去,当时头很疼。而其他小朋友有的出血了,有的吓着了,坐在地上直哭。

  闻文的妈妈宫女士告诉记者,早晨出的事故,而到中午了,自己还不知道儿子出事了。后来,她向厂子请了假,急忙赶到幼儿园,发现儿子虽然没有外伤,右耳朵后面却鼓出了一个包。随即,两口子带着孩子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治疗。医院的诊断为“右耳分泌性中耳炎 右耳挫伤 颅底骨折”。

  “眼看孩子要上学了,必须把身体养好。”宫女士和丈夫一起照顾着孩子,直到17天后,他们办理了出院手续,并到大连儿童医院进行复诊。

  (第二部分)

  赔偿

  谁来赔?赔多少?

  一场事故引发赔偿纠纷

  “医生说,从外表看不出来,但孩子右耳耳部有积液,需要慢慢等积液消失再进一步观察。”宫女士说,这次事故,孩子被撞成“内伤”,幼儿园需要负责任。孩子的住院费,治疗费加上复诊费用,都需要有人承担。她认为,最需要承担责任的就是幼儿园。“毕竟我把孩子交到幼儿园,出了事,幼儿园必须负责。”宫女士说。

  宫女士计算了一下,孩子出事后的住院费和治疗费用加在一起有6000多,加上一段时间双方家长的误工费以及孩子的后续治疗费用,幼儿园需要至少拿出2万元进行赔偿。

  而对于这个要求,幼儿园却不能接受。11月8日,闻文的父母再次到幼儿园索要赔偿。许园长一再表示,可以报销孩子目前为止的花销,其他的费用要看交警队怎样协调。“交警队让幼儿园赔多少钱给你,我就拿出多少钱来。”许院长说,早在17个孩子出事后,她曾拿出2000元的费用给每位家长,如果住院费和医药费不够,她可以和两名司机商量另外补上。而这样显然没有达到闻文家长的要求。事情过去三个多月,双方仍在僵持着。

  黑校车出事到底谁负责?

  记者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到,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丛某驾驶的机动车未实行右侧道通行是导致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而滕某驾驶的货运机动车载客,是导致此事故的次要原因。关于赔偿事宜,认定书上并未作出相关说明。

  许园长告诉记者,载着孩子们的轻型封闭货车并不是幼儿园的“校车”。而是在家长们的强烈要求下,幼儿园从外面雇佣的一辆私家车。此车没有营运执照,甚至连交强险都没有。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已取消了这班“校车”。

  辽宁锴亿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跃认为,宫女士可以向幼儿园索赔。幼儿园提供校车服务应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以保障孩子安全,幼儿园租用轻型货车、车辆违章行驶,未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孩子受伤,所以,幼儿园应向宫女士承担赔偿责任。而宫女士也可以以俩肇事车辆违章行驶,具有过错为由向“校车”和事故的对方索赔。

  (第三部分)

  监管

  幼儿园校车监管空白

  不良校车令人担忧

  近年来,全国各地校车交通事故频发,这些悲剧的发生,再次敲响警钟:校车安全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刻不容缓。

  记者近日调查采访了解到,一些学校、幼儿园在招生的时候为了争抢生源,便着力宣传“有车接送”这一优势,来吸引家长。实际上,部分幼儿园却没有车辆,等招了一定的人数后,就去租用个体户的营运车辆接送孩子。而这些个体户司机安全意识十分淡薄,没有正规的营运手续,还有的车辆未办理强制保险和座位保险。

  在记者采访的几家幼儿园园长过程中,发现园长都认识到校车安全很重要,她们也知道,车辆超载后一旦发生危险,后果很严重。但部分园长不知道校车有着严格的规定,考虑到运营成本,超载现象很普遍。这些“校车”一般在主干道上行驶的时间不长,交警部门如果不是蹲点守候,很难查出超载问题,这也是多数校车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载问题的原因。

  私立幼儿园校车监管空白

  而校车出现超载,一旦出了事故究竟由谁来负责?教育部门对其是否有处罚的权利?记者联系了大连市教育局安全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连市的校车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个区的教育局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每个区都有管理的标准。而教育部门不具有处罚的权利,一旦出了状况,首先应由交通队进行处罚。

  记者与金州新区教育局安全处取得联系,一位多年从事校车管理调研的辛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对于校车交通安全,各级政府和学校都比较重视,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治理措施。然而教育部门不是执法单位,对违规校车没有处罚权,但是,教育部门会对其进行一定的管理。

  辛某告诉记者,为了避免学校由于运营成本而产生的校车超员问题,金州区政府每年会拿出220万元对各个学校的校车进行补助。校车运行必须有驾驶证,运营证,以及车辆证,三证缺一不可。

  而教育部门会与交通部门定期联合对校车进行抽查,一旦发生超员情况,由交通部门对其进行处罚,而教育局会禁止其继续运营并取消补贴。考虑到乡镇校车超员情况比较严重,教育部门会定期下到乡镇进行宣传教育以及抽查。

  “但这些规定仅限于对小学至高中。”辛某告诉记者,关于幼儿园,尤其是私家幼儿园,尚无明确规定,处于监管空白。

  “现在金州新区的公办幼儿园没有校车,不需要进行相关管理。”辛某说,对于私立幼儿园的校车,并没有纳入教育部门的管理范围。而往往出事故的,却都是私立幼儿园雇佣的“黑校车”。对此,教育部门也在努力,争取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私立幼儿园的校车逐渐步入正轨。在校车问题上,教育部门应当承担起校车管理的主要职责,交通、治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全力保障校车安全。

  而家长和学生也要加强对校车安全的重视程度。做到不坐“地下”校车、不坐超载校车。如果确实需要几个家长合租一辆车,一定要审查车辆是否有运营资质、司机是否可以从事客运运营等。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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