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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全省校车10593台 符合标准车辆仅155台(图)

2011年11月17日10:45
来源:燕赵都市网

  11月13日暂告段落的河北省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中,交管部门完成了一项大工作:对全省校车进行了首次摸底。之后,省交管局对外公布了这样一组数字:全省接送学生车辆共10593台,符合标准的校车155台,由政府购置和学校自备、租用的1200余台,个体私营8000余台,停运接送学生车辆3642台。

  值得注意的是,10593台车的总称叫“接送学生车辆”,其中校车仅为155台。在河北省交管局近日向省政府提交的《关于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情况的报告》中,也引用了一组数字:全省共有注册中小学和幼儿园2.5万余所,在校生约为1100万人。

  悬殊的对比之下,是学生和家长对上学安全的渴望与迫切要求。河北接送学生车管理该何去何从,11月16日,本报对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支队副支队长赵凯进行了专访。

  现实:

  注册登记的校车仅155辆

  10月27日,河北省交管局起草的《关于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递交到省政府综合处,赵凯是参与者之一。

  这份报告是河北省交管局多部门多次深入到一线,实地体验并综合全省对校车的调查摸底后形成的。

  谈及这份调研报告的出炉,赵凯说,“村小学逐步合并,孩子们要到镇上去读书,无形中上学的距离远了。这就对孩子们上学提出了要有交通工具的要求,但是在农村,孩子们不可能都乘坐公交车上下学,况且还有家庭经济负担的问题,为了上学,孩子们就可能会搭乘三轮车、拖拉机等。近几年交警一线工作中逐步发现了上述问题,也引起了交管部门的注意。”

  报告中提及,全省共有注册中小学和幼儿园2.5万余所,在校生约为1100万人。而与之对应的是,全省有政府购买和学校自备,以及学校和交通营运公司签订租用合同的接送学生车辆1203辆,但其中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技术标准,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仅为155辆,家长自发租用的接送学生车辆约8000余辆。

  “这8000余辆接送学生车,大多为个体车,数量大、车种杂、安全系数低、驾驶人素质参差不齐。此外,还有一批私立幼儿园、辅导班接送学生的车辆。”赵凯坦诚,这次调研结果让交管部门感觉“触目惊心”。

  调研:

  一超员接送学生车前轮掉落

  在一线的调研过程中,赵凯还遇到了更加震惊的情况:清河县交警查扣的一辆运送学生的面包车存在超员情况,就在交警核查过程中,面包车的前轮居然掉落了。“车况差到这种情况,还拉着一车孩子到处跑,一旦发生危险,会涉及到多少个家庭?”赵凯说。

  报告中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的形成进行了分析,客观上,由于正规校车数量少,无法满足接送学生的需要,特别是接送学生多为短途运输,点多面广,收费低、利润少,客运企业不愿经营,致使违规运营接送学生大有市场。同时因学生家长没时间、无能力接送以及为减少交通费用等原因,在乘车上下学问题上,将能乘上车作为首选,将安全问题置于其后,尤其是在不通公交的地区和经济条件不好的地区,除了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超员车别无选择。甚至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接送学生。“过去我们把非校车叫黑校车,但从实际看,黑校车的存在是有需求,有原因的。本着既能解决孩子们上学的问题、又要保障安全的原则,把一部分车辆称之为‘接送学生车’,允许他们接送学生,但这部分车不是校车。”赵凯介绍。

  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对校车进行了明确,校车是指幼儿园(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

  办法:接送学生车比照校车管理

  8000多辆接送学生车,不是校车,也就无法套用新出炉的校车管理规定,交管部门又该如何进行管理?

  对此,赵凯表示,交管部门正在对全省接送学生车逐人逐车进行备案审查,做到每名接送学生车的驾驶员都有一名交警一对一管理,与所有备案审查的司机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专管民警负责制,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和车辆,下达整改通知书。

  目前,全省正在加紧印制“接送学生”字样的标识,这个标识有别于校车专用“校车”标识,将由各地的交警大队负责下发并监督贴到接送学生车辆上,一方面起到提示其他车辆司机的作用,另一方面便于交警加大检查力度。“基本上是比照着《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来的,比如说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等等。”赵凯也认为,这些都不是解决孩子们上学安全的根本办法。“目前各级政府对校车经费投入不足,全省只有唐山丰南区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专车专用,统一管理,绝大多数基层政府还没有把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纳入议程。”赵凯介绍。

  建议:鼓励企业参与呼吁校车上岗

  在这次递交的报告中,交管部门提出了诸多建议,其中包括教育部门应该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教育系统的综合考评。学校要了解登记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掌握接送学生车辆、乘坐学生人数、驾驶人以及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报送辖区教育、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管部门备案核查。公安机关要严格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格审查把关,与质监部门配合严格执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标准。同时规范通行管理,要求接送学生车辆要在车辆前后放置全省统一的接送学生车辆提示标识。交通运输部门要将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接送学生的客车全部纳入客运车辆严格管理,统筹规划运营线路,严把运输经营和驾驶人准入关,加强对参与接送学生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的监管,坚决取缔资质不全的客车接送学生。就校车的配备,报告提及,希望能借鉴相关经验,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多措并举,配备一批符合标准的接送学生车辆。一是可采取丰南模式,由政府出资购买专用校车,成立专门机构,统一管理;二是可利用县乡城市公交在学生下上学时段调整增加班次,提高运力,通过政府补贴减少学生乘车费用;三是鼓励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其他单位和个人参与接送学生,相关部门统筹规划,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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