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上海免费法律援助不再仅限低保户 受益人增50%

2011年11月18日13:51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免费法律援助不再仅限低保户

  人均收入不高于低收入家庭人均1250元即可

  记者 谢磊

  晨报讯 即日起,即便不是低保户,也能申请法律援助了。昨天,上海市司法局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法律援助相关标准,新标准对“谁可以接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法援律师的补贴标准”等作出了重新划分,大大降低了法律援助的门槛,受益人群预计可以扩大50%。

  今后,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1250元”的市民,就可以享受免费的法律援助。门槛相比旧标准“758元的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线”,降低了500元。同时,法律援助的事项也有所扩大,新标准在现行法律规定的10项事项的基础上,将劳动用工纠纷、医患纠纷,以及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等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也纳入了本市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为鼓励更多律师加入到法援队伍中,新标准还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的补贴标准。律师每完成一件案件,补贴从原来的刑事案件800-1200元、民事1200-1500元,调整为1500-2250元。

(责任编辑:UN021)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