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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违建须停工接受甄别 参建“连坐”处罚

2011年11月24日02:03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漫画:王云涛
漫画:王云涛

  处理方案有拆除、没收建筑物进行拍卖、没收非法所得三种

  新快报记者 李佳文

  昨天是广州市城管委和城管执法局的月度接访日,上访市民的投诉仍主要针对违建。对此,市城管执法局强调,今起所有违建必须停工接受甄别,目前暂无复工时间表。

  据悉,按照是否可以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产生的影响,违建分为两类,处理方案有拆除、没收建筑物进行拍卖、没收非法所得三种。

  “按照市政府的明确要求,11月24日以后,全市范围内不允许有新建的违法建设。所有的违建都必须停工接受甄别和处理。”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丁岩介绍,目前市委、市政府对违建的态度是“控新建,拆再建,分类处理存量”。目前城管部门首要处理的是涉及非法获利类型的违建。值得一提的是,若涉及居民自我居住需要而建的违法建设,如果在11月24日前还未办理完整报建手续的,也一律需要停建。

  “越是公职人员,尤其是城管执法内部人员涉及到违法建设的,必须首先‘干掉’!”丁岩表示,有些违法建设涉及到某些公职人员、基层干部、村干部,甚至城管执法系统内部人员,这一点引起了城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城管部门表示,市民发现违建请拨打12319举报,也可登录https://www.gzcg.gov.cn/site/home/举报。目前正考虑在城管日常投诉热线12319中设立专线,由专门小组接听,为举报违建的市民进行进一步的身份保密。

  第一类:不可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产生影响的

  处理方案:此类必须要拆除。

  第二类:尚可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产生影响的

  有手续但手续不全的,符合规划但规划工程的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齐全的,处罚后勒令整改到符合规范。这部分违建在整改中也要由质监介入把关质量,由消防介入确保不存在消防隐患。

  处理方案一:没收违建建筑物,再进行拍卖。

  处理方案二:由有资质的机构评估价格,再没收违法收入。

  城管要和纪检监察、法院、规划、国土、质监、建委、消防共同研究,再对违建进行定性,这个过程将是零自由裁量权,每种分类适用什么范围将非常严谨,每种处理方案都有操作细则,目前正在研究。

  市府公告

  对违建禁办证照禁供水电气

  参建者“连坐”处罚,将暂缓审批项目、限制招投标并暂扣施工设备

  新快报讯 广州市政府发布公告,11月24日起,正在建设的违法建设,应当立即停止建设,并自行整改;不自行整改的,属地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占用工地进行建设的,国土房管部门应当采取暂扣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公告的有效期是两年。

  根据政府公告,凡继续参与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暂缓审批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凡参与违法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依法处罚,并依照有关规定限制其在本市辖区内参与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

  各区(县级市)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查控工作,依法处理违法建设,依法组织城管执法、规划、国土房管、水务、交通、林业园林、建设、农业、公安等部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发展改革、经贸、环境保护、文化广电、卫生、城市管理、工商、公安消防、出租屋管理等部门对违法建设,不得办理有关证照。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不得对违法建设供水、供电、供气。

  市、区(县级市)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违法建设,对以权谋私、管理不力、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及时举报违法建设行为,积极协助查控违法建设。对阻挠执行公务、破坏查封现场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鼓动、组织暴力抗法的,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现场

  “城管违建被否定,我被忽悠了”

  较真市民不服气继续投诉,副局长承诺督办给一个公正交代

  新快报讯 本报曾在11月17日报道过,海珠区龙凤街龙圣里的梁先生投诉广州市城管执法局海珠分局巡视员冯先生的房屋涉嫌违建,称其擅自封闭阳台、封堵外墙门窗,还在天台架设铁皮架,对周边环境和安全造成威胁。海珠分局本月初回应该事件为邻里纠纷,称经过调查,证实该房屋不属违建。昨天梁先生到城管接访日反映情况,获得该局副局长丁岩表态:不管涉及是谁的违法建设,我们都必须给市民一个公正的交代。

  梁先生昨天向丁岩投诉说,邻居把房屋的二层北面和东面阳台封闭,改建为厨房和厕所,但规划局和城管执法局并未对此作出处理。

  梁先生展示的图片显示,在该房屋的西面天台架设着长约8米、高约1米的铁皮,铁皮之上还架设着铁架和竹竿。他自称,从2007年就开始通过各种途径投诉该违章,“但包括城管、规划部门在内,一直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因此感到十分不服气”。

  梁先生称,“海珠区城管在11月16日,迫于媒体的压力给了我一个答复,但是内容十分荒诞,显而易见的违建行为居然被否定,我感觉被忽悠了,令人愤慨。”

  “我本人觉得材料很系统明确,不能马上认定它是违法建设。不过,这个不允许无休止地搞不清。”丁岩除了要求部下“速办”该事,还承诺,“如果必要的时候,甚至我本人会去现场。说心里话,像这类事件希望媒体多报道,有关部门如果依据充分处理严明就不怕媒体的监督,如果某些人或单位害怕,恐怕应该反思一下了。”

  丁岩还表示,会督促海珠区分局对梁先生提出的涉及的城管系统人员进行查证,会要求提供充分的材料来作依据支撑“究竟是不是违建”,如果在处理此事中确有不当,会按司法程序来纠正海珠区分局的不当行为。

(责任编辑:UN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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