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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广试点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将逐步全国推广

2011年12月28日06:27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曹长庆27日说,发展改革委决定自今年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其他地区天然气价格暂时不变。

  逐步全国推广

  曹长庆说,按照试点的改革机制,广东、广西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含出厂价和管道输送费)分别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仅高于目前广东进口的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大幅低于目前广东其他气源价格及广西使用的国产液化天然气价格。因此,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

  他说,考虑到两省区用户对新机制需要一个逐步适应和消化的过程,在其他省份天然气价格改革到位前,广东、广西门站价格不再作调整。

  “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近期,选择在广东、广西开展改革试点,主要是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改革积累经验。

  “可替代能源,对天然气工业用户而言,指的是工业燃料油;对居民用户来说,就是LPG(液化石油气,简称液化气)。”他说。

  限定最高价

  曹长庆说,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管理,门站价格不再分类,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门站价格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地方可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对机制进行听证。门站价格管理适用于国产陆上和进口管道天然气,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发展改革委要求广东、广西两省(区)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范省内天然气管道和城市配气价格管理,严格控制天然气管网加价,降低偏高的配气价格;要积极探索阶梯气价政策,研究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相对较低价格的办法,降低改革对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响。天然气生产企业要加强生产和调运,做好供需衔接,保障市场供应。

  他说,我国采取渐进式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先试点,后推广,目的就是把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新华社

  业内分析

  天然气价破冰 全国推广还需配套措施

  有关专家认为,此次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主要亮点在市场定价,与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类似,这也是大势所趋。

  根据通知,天然气价改的总体思路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即将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与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在此基础上倒扣管道运输费后,回推确定天然气各环节价格。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计算方法。

  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史丹认为,“市场净回值”实际上是由市场需求的价格来定市场供应的价格,价格机制更加完善了,对生产者供应起到很好的作用,有利于天然气的开发和发展。

  对于价格的形成办法,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具体来说,是以上海市场的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为参照,并按照60%和40%权重加权,计算出等热值的可替代能源价格。”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所长刘树杰认为,目前中国进口气的比重越来越大,进口天然气在未来几年会超过国产天然气的比重,这也是此次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原因之一。而进口天然气的价格非常高,超过国产天然气价格约一倍左右。

  而史丹指出,如果再按照国内产天然气的价格销售,企业的亏损就比较严重了,企业进口天然气的积极性就不是很高。

  “在全国推广,还是有一些难度,需要一些配套措施的出台,比如阶梯定价,相关的补贴政策。”林伯强表示。《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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