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勇在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简洁明了,处处体现了司法为民的主题。昨日,记者就此对高勇进行了专访。
为民司法如何体现?
记者:您在报告一开始就讲到,全省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那么为民司法如何体现?
高勇: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所以我们司法的目的就是要“为民”。
为民司法不是一句空话。我们要求法官心里要装着群众,时刻想着群众,走进老百姓中间去体察民情民意;要求法官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从而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记者:如何增强法官对为民司法的实践认同呢?
高勇:我们在全省法院中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使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得到深化。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深入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严明纪律,改进司法作风,一大批爱民亲民为民的法官典型脱颖而出,全省法院有30名干警和20个集体受到国家和最高法院的表彰奖励。
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两项规定”,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去年,全省法院共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40件58人。
在保障民生上下功夫
记者:民事即民生,请问河北法院在百姓的事情上做了哪些工作?
高勇:2011年,全省法院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具体实践中,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权益保障问题、公平正义问题,依法妥善审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
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妥善审理劳动就业、医疗、教育、住房、消费等民生类案件,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妥善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等民事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结农产品买卖、土地承包、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农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针对行政争议特点,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特别是对土地征收、城建拆迁等领域的案件以及其他群体性行政争议,尽可能以协调方式解决。
创新服务改变“告状难”
记者:老百姓都说“不到万不得已不去告状”,那法院是如何改变老百姓告状难的问题呢?
高勇: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达标年”活动,大力推进公正高效司法,并创新了服务模式。
我们加强了“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着力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并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等制度,推行预约办案、巡回审判、电子签章等举措,切实减轻当事人讼累。
我们推行的繁简分流审判机制和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在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案件多发区域,建立专门的审判庭或专业法庭,提高了审理效率,及时解决了纠纷。全省法院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5.96%,同比上升24.7个百分点。
我们还要求法官下基层,巡回深入田间地头和群众家中就地办案。
另外,通过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积极实施司法救助,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用5207.02万元。
在人民不满意的地方着力
记者: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工作都受到涉诉信访问题的困扰,而解决好涉诉上访问题,也势必会增强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河北法院在这些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高勇:人民不满意的地方就是我们应该着力改进的地方。
全省法院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强化群众观念,注重源头治理,明确工作责任,实行重心下移,构建了信访评估预防、情况通报、约期接谈、多元化解、案件终结等一系列工作机制。
先后两次集中开展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去年,全省法院妥善化解各类涉诉进京访案件3663件。我省涉诉进京越级访、赴省访总量同比分别下降76.3%和13.6%,扭转了涉诉进京越级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同时,结合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集中解决了一批执法办案突出问题,促进了司法行为规范化,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执行的真谛就是兑现
记者:执行难也是法院面对的难题之一,河北法院采取哪些措施破解执行难?
高勇:“执行的真谛就是兑现”,面对执行难,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对“老赖”现象,各地法院近年来都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和探索,基本上有这样几种措施:一是限制高消费行为;二是限制出入境;三是悬赏举报,对抗拒执行的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对“老赖”公开曝光,同时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动,限制其贷款、置业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等专项活动,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2149件,执结90626件,执行标的额达177.98亿元。
另外,执行难题不能只靠法院单打独斗,我们也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发挥执行合力,共同解决问题。
审判不能机械按照法条判完了事
记者:这些年,法院在诉讼调解上做了不少工作,并提出要“案结事了”,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要求?
高勇:如果判案只是简单地按照法律条文机械地判完了事,对于当事人能否拿回实际权益,案件能否顺利执行完全不管,这样的法官不符合时代要求,“案结事了”无疑可能会增加法官的工作量,但这正是法官司法为民的体现。
调解可以减轻群众的诉累,更能体现司法人性化,全省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创新调解机制,改进调解方法,实行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去年,全省法院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为86.28%,同比提高15.09个百分点。
近两年,在诉讼与非诉讼机制的有机衔接上,全省涌现出很多好经验,比如廊坊法院组建的志愿者调解机构,沧州中院在基层法院、法庭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室”。最近三年,全省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5万多件。
敞开大门真心诚意问计于民
记者:这几年,我们看到法院不再是一个神秘的地方,逐渐对公众敞开大门,这样做的意义在哪?
高勇:河北省法院向社会公众诚挚敞开大门,积极畅通对话渠道,真心诚意地问计于民,期盼从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支持司法的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智慧和答案。
我们还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公开实施方案》等十余个规范性文件,涉及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审务公开等各方面,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链条,确保司法公开落到实处。
为推进司法公开与民主,我们还在全省法院开展了“法院开放日”活动,依法拓宽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直播,聘请行业专家为特邀咨询员,定期举办当事人回访、律师和特邀监督员座谈会,采取登门走访、邀请视察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不断拓宽接受社会监督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记者:2011年12月15日,法院还专门举办了“媒体开放日”,您如何看待媒体与法院的关系?
高勇:通过媒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民意,体察民情,倾听民声,同时媒体的监督也是我们认清自身问题的一面镜子,是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