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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 全国9成县市受灾

2012年01月11日19:2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卫敏丽)据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办公室11日发布的2011年全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显示,2011年,我国灾情呈现出灾害多发频发,南方损失较重等特点。

  2011年,我国相继发生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云南盈江5.8级地震、长江中下游地区春夏连旱、南方暴雨洪涝灾害、沿海地区台风灾害、华西秋雨灾害、西藏亚东地震灾害等,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影响。

  据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灾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灾害多发频发,南方损失较重。全国9成以上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南方部分省份由于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阶段性干旱、洪涝灾害影响,重复受灾、连续受灾,损失较为严重。

  水灾旱灾并重,旱涝交织影响。旱灾和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自然灾害总损失的30%和40%。长江中下游部分地区出现旱涝急转,华西、黄淮等地遭受严重秋汛灾害。

  台风损失偏轻,地震外强内弱。2011年先后有7个台风登陆我国大陆地区,因台风导致的死亡(含失踪)人口、倒损房屋数量均较常年减少8成以上。地震活动外围强内陆弱,小震大灾事件时有发生。大陆地区共发生17次5级以上地震。

  灾贫效应叠加,城市灾害突出。2011年,全国因灾造成的死亡(含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倒塌房屋数量超过80%分布于“老、少、边、穷”地区。自然灾害对城市的影响再次凸显。汛期全国130余个县级以上城市进水受淹,城市安全运行受到较大影响。

  作者:卫敏丽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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