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绝对不是前夫亲生的”
女子质疑亲子鉴定,将鉴定机构告上法庭
“我儿子绝对不是前夫亲生的,因为他没有生育能力。”面对亲子鉴定,刘梅仍表示质疑,她认为前夫和儿子“不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刘梅将鉴定机构告上法庭,她认为对方在亲子鉴定中造假。刘梅一审败诉,案件正在二审之中。
女子打官司证实儿子非前夫亲生
刘梅今年45岁,但看起来显得很年轻。目前,她已经与丈夫离婚,和婚生子亮亮一起生活。
近段时间,刘梅一直在忙活一场官司,刘梅状告的是大连市血液中心,她怀疑对方在亲子鉴定中造假,她认为,儿子亮亮并非前夫王某亲生。原来,2009年,刘梅和大连市血液中心签订了《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协议书》,委托该中心所属的司法鉴定所,对王某是否为婚生子亮亮的亲生父亲进行技术鉴定。2009年7月,该鉴定所出具《法医物证检验报告书》,认为王某和亮亮的亲子关系概率经计算为99.99%,结论为不排除王某和亮亮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
对此,刘梅并不认可。她说,之所以要做这份鉴定,是因为亮亮绝对不是前夫亲生儿子,“我前夫从小就有病,根本就没有生育能力。”去年11月,法院一审驳回了刘梅的诉讼请求,刘梅不服判决,上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女子庭上讲离奇理由让人震惊
今年3月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刘梅仍坚称亮亮并非前夫亲生,而且她还说出一个十分离奇的理由。
“我前夫不能生育。所以,他与亲属合谋,给我注射麻醉品后,使我处于麻醉状态,其亲属强奸并使我受孕。当时担心我处在半昏迷状态中,认出对方,两人脸上故意涂上一层呈皮肤颜色面膜。”刘梅在法庭上讲得很离奇。“1995年,我在医院生孩子,因被人注射药品后,我处于麻醉状狀态中,孩子生了两个(一对双胞胎),一个在我身边,另一个被前夫亲属抱走。”刘梅在法庭上继续讲着事情经过,但是对自己所述说的经历,刘梅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实。
刘梅说,她认为这起事件构成刑事案件,“我到公安局立案,但公安局让我举证,前夫与亮亮不是亲生父子关系的证明,方才给予立案。”刘梅说,她没有想到,亲子鉴定结果显示,王某和亮亮竟然是亲生父子关系,这让她不能接受,因此,这才状告鉴定机构。
法院给她7天时间提供鉴定样本
记者了解到,在法院二审时,刘梅并没有提交新的证据。而在一审时,她曾提交了相关证据,其中包括一份体液常规检查报告单,内容为王某的精子成活率为30%,她以此用来证实前夫没有生育能力。同时,刘梅还提交了王某、亮亮,以及她本人的血型检验报告单,检验结果为,刘梅的血型为A型阳性,王某的血型为B型阳性,亮亮的血型为A型阳性。
在二审时,刘梅针对与血型相关的证据,提出了自己的看法。“A型阳性血(母亲)和B型阳性血(父亲)是生不出A型阳性血的孩子的。”刘梅认为,根据遗传学定律,通过子女血型与父母血型比对,可以否定王某与亮亮具有亲子关系。
在二审时,大连市血液中心的代理人王律师出庭,对于刘梅的说法,王律师持否定态度。王律师认为,关于王某精子成活率的检验是在2009年做出的,而亮亮是在1995年出生的,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时间,不能证实当时王某没有生育能力。
王律师还认为,作为鉴定机构,已经按照合同完成了鉴定事项,根据刘梅和其前夫的血型,亮亮的血型符合血型遗传规律,目前,刘梅没有证据证明鉴定程序、鉴定方法和鉴定结论的依据存在错误。在二审时,刘梅提出重新让王某和亮亮进行亲子鉴定,但是王律师表示,鉴定机构并没有保存样本。对此,法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没有强迫王某做亲子鉴定的权力和义务,法院可以给刘梅7天时间,让其提供合法的鉴定样本。
“我前夫根本就不能配合,我怎么能弄到样本呢?”在法庭上,刘梅显得有些着急和无奈。当天,法院宣布休庭,目前,案件仍在二审之中。
记者张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