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四月温州借贷类案件猛增 法院护航金融改革
2012年05月21日19: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温州5月21日电(赵小燕)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又添“助推器”。
今天,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公布《关于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该意见针对国务院试点要求,提出了包括推进金融债权人企业破产审判工作、保护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等在内的三十条。而据了解,此前的1至4月,温州法院民间借贷、金融类案件情况有猛增趋势。
据了解,2011年全年,温州法院民间借贷类和金融类案件各收案12044件、2564件,标的分比为53.8689亿、17.3255亿。
而今年 1至4月,此两类案件已分别收案6510件、1851件,标的达到38.5336亿、13.1661亿,较去年同期已分别上升88.7%、100.76%。
3月28日,国务院决定在温州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目前,温州已有设立温州民间借贷登记中心等举措陆续出台。
今天,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率先出台“三十条”意见,意在助推温州金融改革。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仅需要经济领域的积极作为,司法领域同样义不容辞,大有可为。”温州中院副院长陈有为表示。
据陈有为介绍,《意见》依法确认了权利人在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备案登记材料的证据效力,同时明确将依法规范境外投资服务中介机构的发展,推动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服务体系建立。
同时,三十条意见中,还提到依法确认顺位抵(质)押登记效力,促进抵押物协商作价机制的落实。
“这意味着,市民用手中的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房产价值的规定比例外,还能利用房产剩余价值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从而获取更多的贷款金额。”陈有为说。
《意见》还特别提到要“推进金融债务人企业破产审判工作”,让可淘汰、产能落后的企业及“植物人”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市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三十条”意见,温州法院还将推行金融专业审判制度,建立专业陪审员和专家辅助制度。“专家队伍会面向全国征集,集中既懂法律又懂经济的精英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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