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当场缴获作案POS机11部和转账U盾、POS签购单等大量犯罪证据。榕警摄
中新网福州7月12日电(记者 张建忠)福州警方12日披露,近日破获一起利用销售点终端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非法经营额达1.8亿元人民币的经济犯罪案,3名犯罪嫌疑人从中非法获利30余万元。
这一涉案金额巨大的信用卡套现犯罪窝点被福州经侦民警发现后,福建省公安厅专门对该案进行挂牌督办。警方捣毁该信用卡套现犯罪窝点时,当场缴获作案POS机11部和转账U盾、POS签购单等大量犯罪证据,并先后抓获陈某渠(男,32岁,连江县人)、叶某(男,32岁,安徽省黄山市人)、刘某锋(男,27岁,福州市人)等犯罪嫌疑人3名。
警方现已查明,2011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渠雇佣叶某、刘某锋等人,租赁福州市台江区某公寓一房间为套现窝点,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利用申领的商户名为“井冈山金龙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井冈山康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井冈山新城区欧迪门业批发部”等5家商户8部销售点终端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犯罪。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该窝点通过信用卡套现“二哥”进行招揽客户,以虚构交易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方式,按照1.3%至1.5不等比例收取套现手续费,使用银行卡进行接收、转移套现返还款,对外开展信用卡非法套现业务。
警方当日介绍,自3月1日公安部部署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起至7月11日,福州警方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038起,破获经济犯罪案件903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737人,同比分别上升150.68%、110.49%、81.62%。
据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制假、售假犯罪,以及信用卡诈骗、涉税犯罪等,成为当前经济犯罪多发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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