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汽车之城”底特律申请破产保护,地方政府债务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8月1日,厦门正式实施《厦门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列出几大类情况政府不得举债,并把它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
台湾的地方政府虽然没有破产先例,但债务问题正在愈演愈烈,宜兰、苗栗等县市负债比早已突破上限。
债台高筑的“招商王”
在台湾《新新闻》与台湾指标民调公司联合推出的2013年全台最有价值县市调查中,苗栗县夺下第四名。其中,苗栗招商成绩亮眼,县长刘政鸿去年获得台当局颁发的“招商王”荣誉,苗栗一批园区相继签约开工,然而苗栗财政并没因此好转,而是欠下一屁股债。
截至今年4月,苗栗县一年以上债务达到235亿元(新台币,下同),占财政年度支出比率超过了64%,这个负债比在岛内仅次于宜兰县的68%,远超出台当局规定的45%上限。每个县民为此背负7万多元债务。
为何招商喜人、债务忧人?这一方面是许多招商项目还在签约、开建当中,尚未进入收获期,招商环节也要砸钱搞宣传办活动;另一方面,像苗栗这种县市,税基正在快速流失之中。
快速流失的税基
台北大学教授郑又平向导报记者表示,很多企业把工厂设在各个二线城市,而把公司总部设在台北等都会区,企业虽然赚到了钱,但是税交到了都会区,而设厂所在县市承担了环保代价,却收不到税。
这些年,台湾经济低迷,财政随之恶化;同时,越来越多企业外移大陆及海外,造成产业空洞化,税基也由此向外流出。郑又平称,相当多台商在海外的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免税天堂设立控股公司,通过资金的全球调度,岛内企业处理成不盈利,所以不必缴税;盈利部分在海外免税天堂,也不用缴税。
两岸目前没有签署租税合作协议,台当局无法互相查验大陆台商收入资料,台商在大陆即使赚了很多钱,由于台湾方面掌握不到资料,也课不到税。
修“公债法”提高上限
眼见日益增大的债务压力,台“立法院”6月底三读通过了“公共债务法修正案”。修正后的“公债法”把各级政府总债务上限,由前3年度GNP(民众生产总值)平均数的48%,调整为前3年度GDP(地区生产总值)平均数的50%。
各级政府总债限分别为:“中央”40.6%,“直辖市”7.65%,其它县 (市) 1.63%,乡(镇、市) 0.12%。通过这次修法,6个“直辖市”举债空间增加4275亿元,举债上限为9316亿元,其它16个县市政府举债空间增加476亿元,举债上限为2035亿元。地方财政人均负债上限,“直辖市”58187元,其它县市27763元。
与此同时,县市政府一年以上债务占年度财政支出的比例,由45%提升到50%。依照新标准,宜兰、苗栗县远远超出了这个比例,新竹县在红线处徘徊。
郑又平表示,债务快到顶时,就修法调高上限,表面上解决了“踩红线”问题,实际上并没解决债务问题,只是人为的“技术操作”。
公权力被利益团体绑架
郑又平悲观地认为,在台湾选举政治生态中,政治人物离不开商业运作,政治献金要靠企业等利益团体捐赠,作为回报,这些利益团体需要政治人物来捍卫他们的权益,于是权和钱水乳交融,产生了租税不公。
这个问题在美国尤为严重,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著书《不公平的代价》,直指最有钱的一小撮人,只缴微不足道的税,令人十分无奈。台湾税收的七成来自个人所得税,富豪们善于钻税收漏洞,不缴税或缴极少的税。
郑又平说,政治人物一心为了选举,不敢开罪利益团体,有钱人和有权人互相勾结,例如在修订“公债法”当中,有人提议增加海外赚钱部分也要在台湾课税的条款,却被利益团体挡下来。再如,前几年两岸本来要签租税合作协议,大陆方面已经准备好了,可是台湾方面遭遇了台商强烈反对,一直拖延至今。(《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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