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百万判刑六年 广东普宁市委书记退赃获轻判
2002年9月5日09:52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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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广州9月5日消息:受贿百万元人民币,在看守所里写下万言《悔过书》的广东省普宁市原市委书记丁伟斌,9月2日在惠州市中级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据检察日报报道,法院经审理认定,丁伟斌在1996年至2000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巨额财物,共收受人民币61.35万元、港币23.8万元、美元1.5万元、劳力士手表3块、金项链1条。
法院同时认定,丁伟斌在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能够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在案发前主动上交礼金、案发后积极退清赃款,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等四种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朱香山、通讯员朱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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