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刘涌案件的改判结果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该案的辩护律师田文昌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经承认,为刘涌一案,他曾在京组织了14名国内知名的刑法学家和刑事诉讼法专家进行论证,并形成了对刘涌有利的《专家论证意见书》。随后,田文昌先生将此论证意见书提交给了法庭。
专家有资格向法庭出具法律意见书吗?这种意见书会不会干涉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围绕这些问题,包括很多学者在内的众多人士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近几天来,四位中国国内年轻而活跃的法学学者就此问题在“搜狐评论”发表文章,他们的观点针锋相对,见仁见智。
这四位学者分别是:
易延友,英国华威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教于清华大学法学院;
萧 瀚,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任职于天则经济研究所;
何 兵,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博士,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
周光权,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日本名城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律师。
为了让更多的网友了解其中的内容,我们特意将他们的辩论一并列出,并欢迎各位网友就此问题发表看法。
何兵:法学家们无权向法院出具法律意见书
审判独立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只依据本案证据和相关法律,就案件作出判断。为了防止案外人对司法进行不当干涉,法庭不得接受案外人向法院出具的各种评论、观点、意见。法庭只接受依据刑事诉讼法,向法院递交的证据材料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非案件诉讼参与人,不得向法院提交所谓意见书、个人观点等。>>全文
萧瀚:也谈司法过程中的法律专家意见书
司法独立并不意味着拥有司法权就可以为所欲为,宪政制度下的司法作为产生于民主政治的一项政治制度依然不能脱离民主力量的制约而成为惟我独尊的司法霸权、专横司法,因此既要保证司法独立又要防止司法专横,两者之间存在某种微妙的均衡。
何兵先生担心此类法律意见书成为干涉司法独立的一个来源,无疑具有现实意义。>>全文
易延友:对法学家出具专家论证意见书的质疑
平心而论,专家们通常是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虽然他们在参与论证时由律师支付一定的报酬,但专家们发表意见时通常都是比较谨慎的。不过,专家们的谨慎并不能避免专家论证意见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全文
周光权:专家论证意见的现实合理性
在我看来,作为有中国特色的专家论证意见书,有不少弊端,所以其长久存在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是,在现阶段,或者说在未来的相当长时期,它都有存在的合理性。>>全文
北大教授为刘涌改判叫好 遭到网友“责难”
8月31日,一位叫王大烟袋的网友在新华网发展论坛发出帖子,鼓动“北大的学生请来签名:拒绝再听陈兴良的课”。也有网友表示此号召没有意义。“请不要干涉北大学生选课听课的自由。相信北大学生有足够的理性、有这个能力去分析、判断事情的对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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