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徐州市睢宁县一名派出所指导员在率队巡逻中,越权下令高速追车,在无辜被追车辆发生翻车事故后逃之夭夭。9月4日,睢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其提起公诉。 5月15日晚10时许,睢宁县睢城派出所指导员、43岁的闫某率领一名驾驶员和两名保安员上路巡逻。当警车行至县城西部的民营科技工业园附近时,看到一辆双排座“长城皮卡”卡车停在路边。闫某当即安排保安队员上前检查。正与女友在车内的“长城皮卡”驾驶员王某“怕惹麻烦”,当即驾车离去。这时,在并未有任何违法犯罪嫌疑的情况下,闫某擅自决定鸣警笛追截该车。被追车辆在县城内兜了个大圈,然后离城向东南方向驶去。闫某见状,又打电话给前方派出所,以被追车辆“涉嫌抢劫”为由,要求帮助拦截。王某因为害怕不敢停车,闯过卡口后,又转头返回县城。闫某指令驾驶员高速紧追不放。就在县城东部某驾校附近,皮卡终因车速太快,撞到路边树上后翻入沟中。王某伤重不治。闫某目睹了事故的全过程,非但不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反而让司机驾驶警车逃离现场。他甚至还再三给警车上的3个人交待:“这事绝不能跟别人讲。”事后,他又和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 检察院认为,闫某身为警察,在巡逻执勤中超越自己职权行使权力,造成严重后果,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据了解,徐州市云龙区法院将择日开庭公开审理此案。(王威 奚彬)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