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钟衍宝
读了5月11日《新闻时评》版的《隔离旅客不能扩大化》(下称《隔文》)一文后,笔者认为有的提法值得商榷。《隔文》称:“像沈阳那样,凡是来自广东的旅客,……也无论是否患者,一律隔离一二周的措施,……且不说这些措施有违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利,至少也是不明智的过激做法。”并对国内一些省市的做法进行评论,哪些明智哪些不明智。 转自搜狐 这场突然袭击的非典,其病原体、传染源、传播途径和传播方式仍然未完全弄清楚,其预防方法都是处在摸索阶段,各地依据自身情况采取不尽相同的措施,有的较“严厉”,有的较“宽松”,在情在理。为了防止疫情扩散,对来自疫区的人员无论是否患者进行隔离检疫,应该说是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也是有法律依据的,(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26条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为疫区,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无可非议。广东是发生非典最早的地区之一,现时中国大陆广东仍然是非典疫情重点地区(《广州日报》5月12日)之一,针对的是非典,不是广东人,应采取宽容和谅解态度,把这种隔离检疫措施说是“有违宪法规定”令人费解。 转自搜狐 非典的未知数仍然很多,认定哪一个地方采用哪一种方法是预防其扩散的最佳选择为时尚早,这事也许应由微生物学家、流行病学家和传染病专家们经过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后再来拟订。对各省市采取不尽相同的做法界定明智或不明智,缺乏依据,“上纲上线”,不甚合适,有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之嫌。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