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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首例性骚扰案又掀波澜 原告公开录音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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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6月07日05:12 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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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首例性骚扰案昨天又起波澜
京城首例性骚扰案昨天又掀起波澜。虽然法院方面还没有判决结果,可原被告双方都相继有了新举动。原告雷小姐昨天下午向众多媒体记者公布了自己收集的一批最新证据,接着马不停蹄地赶到搜狐网与网友在线交流。被告焦先生也已向法院正式提出反诉,状告雷小姐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还将在今天的某报上全文发表一篇自己的“独白”。
本报讯 昨天晚上8点多钟,刚从搜狐网站回到家里的雷小姐在电话里与记者进行了很简短的交谈。她一开口就说:“今天太累了,跟记者们讲了一天。还得赶紧把证据整理出来下周一提交给法院。”
公开的证据包括50份书证和录音证据
雷小姐告诉记者,昨天公开的证据包括50份书证和录音证据。提供证言的有她以前的同事、同学和一些与焦先生共过事的人。录音的内容还包括她与焦先生本人之间的通话。雷小姐称,她目前没有工作,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这是最亟待解决的事情。所以,证据中证明焦先生从中作梗阻挠她就业的内容占了主要部分,证明性骚扰的证据在其次。已经有4个精神伤害方面的证人答应会出庭作证。雷小姐说,这些证据能否最终被采信全在法院,相信法院会公正处理。
在昨天的搜狐在线交流中,雷小姐说,这次记者会原定在燕山大酒店,由于非典改在自己家里进行。因为被告申请不公开处理,所以才想出找记者公开证据的办法。她说,昨天的记者会来了很多不在邀请之列的记者,基本上开得比较顺利,也达到了她原来的预期,她的取证有所进展完全取决于媒体的支持。
昨天晚上6点半左右,还在办公室里加班的焦先生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那时也看到了雷小姐与网友的交流。焦先生告诉记者,他是昨天从网上得知雷小姐要公开证据的事。不过,他想象不出雷小姐能找出什么有力的证据。“上次开庭时,雷小姐和她的代理人出示的证据中真正有说服力的很少。她昨天抛出的证据也会和上次一样,不可采信。”焦先生还认为,雷小姐向媒体公开这些证据,是别有用心,是要对他本人造成进一步的影响。
至于雷小姐打这场官司的真正原因,焦先生的看法是:“她是一个特别自信的人。她一定会为自己找不着工作找个说法。这样她可以跟别人说,找不着工作是受人干扰,而不是自身的原因。”焦先生认为,雷小姐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称自己对其性骚扰,并且为其寻找新的工作岗位设置障碍,已对自己构成严重的恶意诽谤。雷小姐故意将不实之词散布于电视台等多种媒体,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并给自己的工作、生活造成了恶劣影响。他反诉要求法院判决雷小姐向他赔礼道歉,并且在电视台发表致歉声明,为他恢复名誉,另外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法院已经受理他的反诉。
有关方面事前已提醒原被告不要随意发布信息
就原告方雷小姐个人向新闻媒体公开证据法律是否有禁止性规定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某大公司法律顾问张律师介绍,作为公民言论自由的一部分,法律对于公民个人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无禁止性规定。但是张律师也强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的证据,在法院未采用之前还是无效证据,只能看做当事人的单方陈述,并不能说通过媒体公开了,给人造成了先入为主的印象就可以作为法律认可的有效证据。
此外,有关法律人士还介绍,具体到性骚扰案,原告在向法庭举证时,涉及到该案被告或被告所在公司名誉问题的证据如果不被法庭认可,不构成侵犯被告和其所在公司名誉权,但是将未经法院认可的证据通过媒体进行公开,如果最终这些证据不被法院认可,就构成了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要承担法律责任。
据悉,虽然法律对公民个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没有禁止性规定,但是有关方面事前已经提醒该案原被告不要随意向媒体发布信息。
媒体报道可能将成被告反诉证据
据悉,被雷小姐指控对其性骚扰的被告人焦先生,前天已经向法院反诉雷小姐侵犯其名誉权。雷小姐指控焦先生对其性骚扰要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反诉雷小姐侵犯其名誉权是否也要承担举证责任呢?记者昨晚采访了被告焦先生的代理人赵律师。
赵律师说,他们反诉原告侵犯名誉权的主要证据,是原告雷小姐在未经法院认定前公开在报纸、电视上的报道和电视节目录像,这些证据他们目前收集到的都已经提供给法庭。赵律师说,“原告方在未经过法庭认定之前就四处传播被告对其性骚扰的言论,公开被告的真实姓名和单位,这种做法我们认为对被告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和压力,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原告的指控不能成立,原告将为其在报纸和电视上公开发表的言论承担诬陷被告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办法,由被告人承担没有对原告进行性骚扰的举证责任?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有关法律专家。据介绍,这种普通民事案件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原告能否胜诉,被告方的反诉能否成功,关键看最终法院对原告所取的证据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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