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助人自杀者吴涛被送上闸北法院法庭。今年4月19日,吴涛把有轻身念头的残疾流浪汉张新抱上苏州河防汛墙,致张新溺水死亡。在法庭上,吴涛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但他坚称自己没有把张新推下河。 今年2月,41岁的吴涛从青岛来到上海,认识了被害人张新,张是一名左腿有残疾的流浪汉。吴张两人遂一起住在恒丰路桥下的桥洞内。张因行动不便,就在住处帮吴看管东西,而吴则在张的指点下以捡废品为生。 据吴在法庭上说,4月19日晚,他带回两瓶白酒和一些熟食,却看到张喝着从别人那里抢来的酒,当场指责了他后,又陪张喝酒。两人对饮时,吴对张抢别人的酒一事很生气,随手拿起竹棒打了他三四下,并骂张“抢别人的酒喝没志气。”张听完后开始用头撞墙,还不住地说“我要死。”吴对他说,要死也别死在这里,旁边就是苏州河。张对吴说:“你把我扛过去。”吴扛起张就来到苏州河防汛墙边,并把张放在防汛墙上。 “我没想到他真的要死,而且我是让他脸朝着我侧躺着的。我还没站直他就翻身下去了。”吴在法庭上强调:“他在河中没有呼救也没有挣扎,只是扑腾了几下就被河水带走了。” 在法庭上,公诉人提交了目击证人的证词,证明当时张是被吴推下河的,但由于光线太暗,看不清楚张侧躺在防汛墙上时脸部的方向。吴涛明知被害人张新有厌世情绪,而将他抱上防汛墙致他溺死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情节较轻。 吴的辩护律师辩称:既然目击证人证明当时光线很暗,那怎么会看到吴将张推下河呢?而且,吴与张的关系一向很好,吴没有杀人动机。 法庭宣布,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