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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2对夫妻抱错儿子 如今向医院索赔3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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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9日04:42 人民网-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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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官的一声槌响,轰动全国的吉林省通化市“串子案件”前天在通化法院一审审理结束。法院对两个“家庭”共6名原告以侵权为由起诉通化市人民医院的案件,分四次分案开庭审理。目前,庭审阶段告一段落,四次共计360多万元的巨额诉讼请求成为庭内外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法院将择日进行判决。
据了解,“串子案件”的两位当事人,一位是目前正在就读于无锡江南大学的大三学生孙超,另一位是就读于吉林大学的赵达。在诉讼请求中,孙超除要求医院向自己赔礼道歉外,还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赔偿赡养费20万元。而专程从长春赶回通化的吉林大学计算机系学生赵达则向通化市人民医院提出100万元的赔偿要求。在此之前,赵达的养父母赵盛强夫妇、孙超的养父母孙华东夫妇分别于12月5日和6日,就两家孩子被抱错一事与通化市人民医院对簿公堂。其中赵盛强夫妇要求医院承担赵达抚养费18.5万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50万元,以及在寻子和赵达寻亲过程中的各种花销费用4.5万元;孙华东夫妇要求医院承担非亲生子孙超的抚育费18.5万元,赔偿夫妻俩精神损失费120万元。
法庭现已审理查明,1981年10月29日,赵盛强妻子宫克在通化市人民医院产下一男婴,按院方规定,男婴放在婴儿室看护,三天后在将婴儿抱回,赵盛强夫妇给抱回的男婴起名赵达。2001年3月,由于一次偶然事件,赵盛强夫妇发现赵达并非亲生儿子,随后对亲子进行寻找。今年1月底,经过辽宁省公安厅做DNA亲子鉴定,赵达与赵盛强夫妇没有血缘关系,而当年与宫克在同一个产房的李爱野的“儿子”孙超却是赵氏夫妇的亲生儿子,而赵达与孙超养父母孙华东、李爱野却没有血缘关系,从而引发“串子”事件。今年夏天,“两家”6口人以侵权为案由起诉通化市人民医院,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受理了案件。
本报特约记者张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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