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普选选什么?依据是什么?
根据人大常委会在2007年12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香港可于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而立法会全部议员也可于2020年由普选产生,这被称之为“双普选”。
现在的选举机制是什么样子?
行政长官选举:香港行政长官是由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投票选出的,属于间接选举,选举委员的人员分别来自四大界别,4个界别之下,又分38个分组,选举委员会的成员有提名产生,也有的由选举产生。[详细]
立法会选举:香港立法会的70名议员的选举分两种方式,35名是地区直选的,而另外35名议员属于“功能界别议席”,属于团体票选举模式,即按一个组织一票方式选举议员,团体票选模式不能代表本行业团体全部人的意见,甚至只能代表少数雇主等全体的意见,所以其存废问题一直饱受争议。[详细]
实现普选,已采取了什么措施?
实现香港“双普选”需要做好事先的准备工作,2010年香港通过了2012年政改方案,这一政改方案目的即是为2017年特首普选和2020年立法会普选做准备和过度,这一方案对特首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的改革做出了改革,今年特首选举即是按照这一方案进行的,具体的改革内容如下: 选举委员会的改革: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人数由800人增至1200人,具体为,四个界别的委员数量分别增加100人,行政长官提名门槛由100人提高为150人。
立法会改革:增加10个议席至70席,其中5个由全港市民1人1票选出,另外5个虽未直选,但也增加了选民参与度)。[详细]
香港普选将来是什么样子?
普选的具体模式,要在2012至2017年间,由第四任行政长官和第五届立法会一起解决有关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模式的议题。在2017年经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则须与第六届立法会合作,处理在2020年达至立法会普选的方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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