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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领域成“窝案”频发重灾区

垄断企业:一周内,中石油打掉五只“老虎”

在中国,垄断行业向来是腐败窝案的高发地带。9月1日,中纪委宣布,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组副书记蒋洁敏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蒋洁敏为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亦是全球第五大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前任董事长兼党组书记,并在这一公司长期任职。今年8月26日以来,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总经理王永春,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李华林、中石油股份公司副总裁兼长庆油田总经理冉新权、中石油股份公司总地质师兼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王道富,已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详细]

房地产领域:一端总是一窝 陈良宇因此落马

近些年来,房地产领域的暴利激发了大量的寻租活动,官商结合导致了诸多干部的腐败犯罪。地产窝案更是不断爆发。从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到青岛市市长助理王雁等一批官员落马,无不与权地交易的房地产腐败有关。重庆地产窝案爆发后,一年内落马八厅局级官员。绍兴地产窝案牵出了浙江省府秘书长冯顺桥,并致绍兴官场的数十名高官落马。苏州一副市长因土地涉嫌贪1亿多,牵出众多高官,在整个江苏官场引起震荡。[详细]

工程建设领域:窝案串案严重 大案要案频发

工程建设领域是另一个腐败窝案的重灾区。由于工程建设涉及招投标、工程增减、检查验收、款项拨付等多个环节,且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涉及管理部门众多,且部分职能交叉,使得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办理周期长。为使每个环节畅通无阻,承建方往往会不择手段行贿所涉环节的关键人员,从而形成窝案、串案,出现查办一人带出多人的现象。[详细]

中纪委查窝案的“七种武器”

重点突破:在核心人物身上打开缺口

而针对腐败窝案,中纪委也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办案方式。窝案、串案的放射性特点, 决定了每个窝案、串案都有其贯穿全案的核心人物和核心问题。因此, 查办窝案、串案, 首先必须认真分析、寻找每个窝案、串案的核心人物和核心问题,同时集中精干力量, 力求在核心人物和核心问题上打开缺口。[详细]

见微知著:一杯感冒冲剂拉下郑筱萸

尽管作案者手段隐蔽, 方法巧妙, 但不可能做得天衣无缝, 总会留有蛛丝马迹。而从这些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上究根寻底, 深挖细追, 往往是窝案、串案得以突破的重要途径。

2005年,广东省药学会副会长刘玉辉因经济问题被控制。一天,刘玉辉看到一名办案人员在泡感冒冲剂,便说:“别喝了,有的管用,有的根本没药效。”他的这句话让办案人员意识到:第一,刘玉辉还存有良知;第二,他知道很多药品方面的内幕。于是,办案人员从感冒冲剂说起,耐心开导,终于使刘玉辉交代了他和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的权钱交易。纪委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的贪腐事实随即浮出水面。[详细]

各个击破:先捏软柿子 再啃硬骨头

窝案、串案中的违纪违法人员, 由于利益上的互惠而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趋利避害是这个共同体成员的共有心理。这种心理状态决定了这个共同体成员间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的不稳定性。因此, 办案人员往往牢牢抓住这一特点, 充分发挥政策威慑力, 适时适度地施展心理战术, 将涉案对象逐一分化瓦解, 各个击破。从近年来的查案实践看, 实施政策攻心, 宜先选择那些应变能力较弱、思想斗争比较激烈的, 或在整个案件中处于从属地位、承担次要责任的涉案人员。[详细]

协同速战:多管齐下合力肃贪

由于窝案、串案涉及人员多, 加之目前交通方便、通讯发达, 查办过程中如不突出快字, 很容易出现涉案人员毁灭证据、串供设阻、隐匿逃窜等情况。因此, 查办窝案必须做到决策快, 人员到位快, 取证快, 采取措施快。同时窝案、串案涉及人员多, 范围广, 党纪、政纪和法纪相互交叉, 且违纪违法情节越来越复杂, 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因此, 查办窝案、串案, 单靠纪检监察机关的手段和力量往往是不够的, 必须与相关部门搞好协同作战,发挥各自的优势, 形成合力。[详细]

直取口供:摸准摸透,一举拿下

司法实践中,直取口供往往是深挖“窝案”、“串案”的首选方法。一是因为窝案串案涉及的人多面广,涉嫌人员相互联系紧、隐蔽性强,所进行的犯罪事实无人知晓,难以从外围查证,因而只有通过直取口供法深挖“窝案”、“串案”;二是有的窝案串案所涉人员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相互间的联系极其复杂,侦查中若有不慎,就可能打草惊蛇,因而只有从某一涉嫌人的口供入手,才能对“窝案”、“串案”摸准摸透,一举拿下。[详细]

审查书证:罪恶往往就在合同票据里

无论是案件的初查阶段,还是侦查阶段,侦查人员都要重视书证的收集。书证有的可直接反映所牵扯的窝案串案涉嫌人,有的可提供窝案串案的信息。特别是对一些收集时来不及甄别的文字和数据记录、工程项目合同、票据、账本等书证更应细细审查,从这些书证中往往能“挖掘”出“窝案”、“串案”。[详细]

针对职权:顺着涉嫌的事挖出更多的人

利用职权是贪污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纪委办案人员往往围绕职权所涉范围开展深挖“窝案”、“串案”工作,并按时间段对涉嫌人员所经手、主管工作的范围,查找所涉嫌的事,顺着所涉嫌的事挖出涉嫌的人。[详细]

为何垄断企业容易出窝案

落马五人多交集,三人是校友两人属“胜利系”

蒋洁敏的落马似乎撕开了石油系统内部多年来利益输送“规则”的一道口子,在这个铜墙铁壁般的垄断行业,畸形的裙带关系则是滋生腐败案件的关键根源。

此次落马的石油系统五名高官,学习和工作经历高度重合。蒋洁敏、李华林同为“胜利系”成员,李华林、王道富、冉新权同为西南石油大学校友,其中冉新权和王道富曾在长庆油田共事。

王永春与蒋洁敏在工作履历中更是有长时间重合,2004年蒋任中石油副总经理,王进入中石油天然气股份任人事部总经理。2007年蒋任中石油总经理,王任中石油人事部主任。2011年蒋任董事长,王任中石油副总经理。2012年蒋当选中央委员,王当选中央候补委员。[详细]

被查人员多掌“肥缺” 央企监管严重缺位

中石油被查高管中,王永春、李华林、冉新权、王道富都曾负责过上游勘探开发业务,并在相应的油田和勘探开发公司有工作经历。业内人士称,油田勘探开发中有很多业务和销售采购事宜历来被认为是最“肥”的,正是这些权力让他们拥有了大的寻租空间,这些领域也是腐败重灾区。

与权力大相对应的却是央企监管的缺位。国资监管中,最关键的出资人监管,还是沿用了政府监管的形式和路径。并不能很好地体现“出资人”的内生性态度、责任和动力,不能发挥出资人代表那种近身监督、全程监督和事前监督的作用。[详细]

“体外循环”路径形成灰色利益链

长期以来,石油行业一直存在着“体外循环”的灰色利益链。一般情况下,在体制内的高管不会直接去参与某个项目,而是通过手中的权力以其他名义向体制外输送利益,比如把一些日产较高的作业井以枯井的名义承包给民营企业等等,像蒋洁敏、王永春等任职过的胜利油田、大庆油田周边都聚集着一批承包低品位油田的民营公司。而除巧立名目对国有石油公司旗下资产进行输送外,“周期短、回报高”的资源配额划拨则也是“体外循环”最为重要的灰色渠道之一。[详细]

海外业务造就腐败乐园

一组来自美国某智库的数据显示,在2005年,所有一亿美元以上的中国海外投资项目均由国企操作。随后,非国有企业也开始参与大规模海外投资。但国有企业仍占据主流。2011年,非国有企业仅占对外大规模投资的中国企业的11%。如此巨量的海外资产,对国企海外资产的管理办法却十分简陋。仅有国资委会对央企海外资产有一定程度的监管,对应的管理措施也仅是两个国资委制订的暂行文件。国企在海外的并购多在能源和资源行业,对于这些领域,由于涉及到政府审批且前期投入资本巨大,不论在国外还是国内,天然就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对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