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星,这个15岁开始即在深圳的“广西砍手党”团伙里做饭炒菜的小伙子,却从没参与过“砍手党”的任何一件作案。18岁开始,他便离开“砍手党”团伙,在工厂兢兢业业打工。为了离“砍手党”老乡远点,阿星去了潮阳打工。7月8日,他所在的工厂主管辞退了他,他没有学着“砍手党”去抢,而是一怒之下把主管杀了,随后向媒体自首。
这个“浑身散发血腥气息的乖孩子”的血色悲情传开后,立即引发如潮网评的悲悯回应,许多人把同情留给了阿星,把谴责矛头指向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有网友说,走投无路的人只有用刀来向社会讨要活着的权利了;还有人写下这样一个连环:没钱读书—没文化—没工作—没基本保障—没爱心—没活路—杀人。
针对舆论此种论调,报道了阿星杀人事件的《南方都市报》随即发表社论称:不应该如此同情和赞赏一种杀人罪行的血腥和残忍,不能把一切罪行推到一个抽象的社会头上去。
面对血腥的悲情,一方感性多一点,一方理性多一点,一方紧贴伦理,一方紧随法治,一方关注过程,一方着眼结果,无疑,这是一起沉重得让人窒息、复杂得让人眼花的情法冲突事件。亚当·斯密为弥合自然正义与人为正义的裂痕,创造了一个中介———“公正的旁观者”。我们在生活中实际上扮演着两种角色:一种角色是利害相关者,我们在社会生活中追求自己的私利和欲望的满足,与他人的关系是一种以自己的利益和利害关系为中心的涉他关系;另一种角色是旁观者,他可以超然事外地看待社会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设立公正的旁观者,为的是能够站在旁观的位置通过共通感的同情机制而感受到其他人的行为:对两种相对立的利益作出公正的比较,既不用自己的眼光也不用他的眼光,而是用第三种眼光来审视。
审视现实,《南方都市报》也罢,网友也罢,从与“阿星悲情杀人”事件的利益关系看,都属于利益无涉的旁观者,因此,两者发出的声音都是旁观者的声音。事实上,这一事件是在检验我们社会“旁观者的公正”的水平———一个社会“旁观者公正”的水平是法治、智识、文明等诸种水平的综合体现。
其实,所谓的公正的旁观实际上也就是一种法律规则的中立性和形式性,法律本身就是一种旁观者的体系,一套只在形式上对所有人都发生作用与影响的中立规则。英国普通法制度中的一系列体制,如陪审团、抗辩制等都可以说是采取了这种公正的旁观者的审判视角,通过让人设身处地地置于一个旁观者的位置来克服个人的自私和狭隘,弥合自然情感与人为正义的裂痕。
阿星杀人的血色悲情,说到底,是在考验我们的法治水平,考验每个人的法治能力。
曹林,青年杂文家。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14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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