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文物保护法有望修正 三方面审批项目将修改

  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记者杨傲多今天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审议文物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这一草案拟取消或调整涉及文物管理的三方面审批项目。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从近年来实施这项行政审批的实践看,该事项涉及多环节审批,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也过于复杂,交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能够实现管理目的,无需再经国家文物局审核同意。据此,草案删除了上述条款中“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的规定。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如果必须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作其他用途的,应当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国有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仍有必要保持两级审批的格局,但国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就能够实现管理目的,无需事先征得国家文物局审核同意。草案对此作出相应修改。

  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借用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借用馆藏一级文物,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一级文物目前需报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交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能够实现管理目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二级、三级文物,通过有关单位自律管理可以实现管理目的,无需报国家文物局备案。据此,草案对现行法律拟作出相应修改。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鞍山市地震 张海迪残联主席 毛泽东的十个儿女 朱镕基退休生活
上海高校火灾 三聚氰胺餐具 珠海航展空姐 批判刘少奇视频曝光
王菲离婚 宋丹丹外遇 巩俐裸替 央视主持人月薪 新红楼三级片

搜狐博客更多>>

·周正龙缓刑有多大价值
·刘姝威|安全救市必需让房价下跌
·卫金桂|我想把北京户口卖给王宝强
·刘效仁|大学校长轮岗能变成教育家?
·吴祚来|政府能到天上去消除异景吗
·鲁宁|没有高墙的贪官监狱
·何龙|数字电视应该继续还“债”
·赵牧|从“社精办”到“禁操办”
·张荣林|九人考察美国选举结论搞笑
·李鸿文|上海商学院校长该跪地道歉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搜狐分类 | 商机在线
医 疗 健 康 保 健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