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城市有“争先恐后”的压力,不是坏事反倒是好事
主持人:有人说,上海新政会给北京、广州等城市很大的社会压力,你觉得呢?
王太元:我个人看,压力是有的,也是必要的,但恐怕不如一些人觉得的那么严重、甚至负面。
主持人:这次上海的改革是不是表明,国家会循序渐进地解决这类问题?
王太元:三十年来,国家一直在进行类似的变革,并且取得了渐进但巨大的进展,否则,今天上海这样的举措就没有必备基础了。但具体到这个举措,这是上海市搞的,不是中央要求的,因此,不能说上海已经这样做了,全国其他城市就一定得效仿。新世纪以来,我就一直说,你们所说的最广泛意义上的“户籍改革”,实际上是形成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各项社会管理制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体转轨”,如此宽泛、具体因而如此复杂的社会变革,恐怕无法事事由中央政府来做,操作权应该以地方政府为主才好,中央政府需要的是整体筹划和原则确定。我认为,中央政府的基本职能应当偏重于保稳定、求公平,因此,中央及时作出了整体部署与原则规范,具体体现就是十六大以后的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社会发展战略;地方政府的职责应当偏重于“保增长、谋福利”,所以,上海做了,广州、北京怎么做,其他城市做不做,不必要由国务院具体下令,中央给方向、方针和原则就行了。
“户籍改革”需要破的,正是“各种附加好处”之“冰”?
主持人:再回过头来,你认为户籍改革已经有过“破冰”了,那是破除的什么?
王太元:如果没有捆绑在户口背后的诸多权益,恐怕没有一个人愿意要什么北京户口吧。上个世纪50年代计划经济时期,给不具有经济价值的户口捆绑了有经济价值的一系列东西,从物价、到教育、就业、社会保障,今天来看,这其实是错误的根源。世界各国都有户口,但他们的户口本身并不值钱,那登记、证明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小本本,本来也不该值那么多钱,1960年以前,中国也是根据住房、就业、教育等经济行为确定人们是否本市常住户口,而不是后来的用户口来分配这些东西。因此,改革开放以来的户口制度改革,正确思路就是把以前捆绑错了、现在不该继续捆绑的这些利益从户口上剥离开去,让户口回归“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的本质属性与本来面目。
主持人:那,户籍制度如何改革才具有这样的“破冰”意义?
王太元:科学高效改革的前提,首先是对某一领域现状、弊病及其原因的准确把握,其次是对前进方向、路径的正确把握,再次是对改革进程、方法的基本把握。所谓户籍改革,从本质上说是要在涉及户籍的这些领域里兴利除弊吧,就需要全面、准确把握其中的利弊得失及其形成原因进而对症下药吧。因此,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有两句通俗而科学的口号--“谁有病谁吃药,谁的孩子哭谁抱走”: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来说,给本来没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户口捆绑了诸多利益,把本来不具有高低、贵贱、好坏、等价值判断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作为分配社会资财与社会权益的准据,这是全部问题的根源所在。正因为如此,无论如何,我们再也不能把教育、就业、社会福利、住房、物价、工资等各个领域的各种具体利益都继续捆到户口这一个领域上来进行改革了,这样不可能达成“改革”目的,因为这样做其实只是延续甚至扩展以前的失误嘛。
“分头实施”不是改革责任的推诿,而是改革责任合理合法的回归
主持人;改革的关键是要剥离附加利益,但这些利益盘根错节,你觉得如何才能破除?
王太元:近十年来,我一直在说16个字的改革思路或者叫改革战术:“整体谋划、分头实施、稳步推进、再造和谐”,关键在“分头实施”并“稳步推进”:把就业、教育之类权益捆到户口上是不对的,那就把这些不该捆到户口上的东西一项一项撤回去,什么时候户口没有这些价值了,人们对它不感兴趣了,狭义户籍的改革就到位了,而你们所说的广义的户籍改革,也就到位了,也就通过在公众巨大社会压力之下相关领域改革的“稳步推进”而到位了。我一直说,涉及户口的诸多不公平,相关领域“滥用户口是关键”,用户籍资料作为管理依据是对的,但根据不同的户籍类别进行社会资源分配、社会权益分配是不对的,哪个部门出了哪些问题,哪个部门就得改,只要回归到并无地域歧视的现行法律规范就行了嘛。假如要解决高考移民问题,应该改的是高校招生制度而不是户口,例如,当年全国统一的录取线,至少比现在公平多吧,再如,根据考生数量按照同一比例招生,不也能相对公平些?
主持人:你的“分头实施”,会不会让很多问题更解决不了,因而使社会成本更高?或者说,改革责任从一个领域推诿到了多个领域?公众最害怕的就是“烧香都找不到庙门”哦。
王太元:从一个部门变成了多个部门,这是回归而不是推诿。推诿是本来应当、也可以在这个领域改革而把公众视线转移到其他领域。户籍领域不管怎么改革而其他相关领域不动的话,他也解决不了这些领域的各种具体问题,还得这些领域自身改革才行。即使从公众的角度看,读书的公平问题本来就在教育领域,就业的公平问题本来就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都是法定职责,你怎么会让对方可以推诿?相反,按照目前格局,各领域都可以给你说,“等户籍制度改革吧,我们爱莫能助”,这才真是找不到庙门嘛。对相关领域来说,把问题拿回来解决,其实就是做好本职工作,不一定需要专门拨款,至少不需要另立机构吧,成本怎么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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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由谁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