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晚报
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出台
鼓励政府部门购买公共服务
昨天上午,我市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正式公布了《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文件规定,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1个,其中8个为新组建部门,6个部门进行了更名。
据悉,这次改革也是我市第六次机构改革。专家表示,此轮改革将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服务型政府”。
晚报记者 孙娟 实习生 贾跃龙
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撤销的机构并不多
今后市政府共设41个工作部门
据了解,在本次机构改革之前,市政府组成部门有30个,直属机构有11个,议事协调机构有3个。这次改革之后,设置工作部门41个,设置部门管理机构两个。
“本次改革的整体变动不是很大,这次改革的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撤销的机构并不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超说。
然而,本次改革涉及面十分广泛。记者从《实施意见》中看到,本次改革涉及机构整合、组建和职责调整的有26个部门,机构设置规范和优化共有18项变动,整合事业单位职能的变动有11项。 《实施意见》明确,今后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县级。同时,《实施意见》还明确,今后将全面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确需设立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议事协调机构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记者在《实施意见》中看到,本轮机构改革有三大原则:机构设置上下基本对应、积极探索大部门制改革、坚持统筹城乡发展。
启动大处室制试点,每个处室编制不得少于6名
一件事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为切实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等问题,我市将按照积极稳妥、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办法,选择新组建的单位进行大处室制试点。
市长赵建才说,处室分得越多,看起来分工分得更细,但其实行政审批麻烦越多,行政推诿的事情也越多。
据介绍,在大处室制试点单位,今后将整合职责相近的业务处室,合并设置综合处室,每个处室编制不得少于6名。同时,非试点单位的内设机构原则上不得增加,最多不超过相对应的省政府厅委的内设机构数额。
“可以一个处室对口省厅委相应的几个处室,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处室对口省厅委的一个处室。”赵建才要求。
“三定”(定主要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是我市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实施意见》所确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都要重新制定“三定”规定。《实施意见》规定,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情,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
把一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事务转移出去
鼓励购买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
《实施意见》规定,部门在确定职责时,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将一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事务交给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
王文超说,要把不该由政府管理,应当转给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事项坚决转移出去。
“就像我们郑州的联防大队,政府应当扶持一些公益性社会组织,向他们购买公共服务,这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也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方向。”赵建才说。
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和超职数配备干部
2011年完成消化超编人员任务
这次机构改革最令人关心的是,超编人员和涉及机构调整的人员如何处理?
《实施意见》规定,要确保行政编制总数和机构总数两个“不突破”,凡超编的党政机关,人员一律只出不进,对党政机关总体超编的县(市)、区,上收一级进人审批权限。市政府要求,确保2011年完成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任务。
同时,凡职能变动涉及机构和人员调整的,编制随职能走,人随编制走,职责整体划转的,编制和人员整体划转,新组建单位人员不足的,除特殊需要外,一般应优先从撤销合并单位选调。
赵建才说,这次机构改革不得擅自设立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和超职数配备干部。
时间表
2010年1月15日,各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要上报市里。
2010年1月20日,新组建单位要实现领导班子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办公条件到位、正式挂牌运转,并将本单位“三定”规定初稿报市编办。
2010年3月底前,市县两级政府要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新闻背景】
调查显示,18个政府工作部门存在职能交叉
据悉,自1983年以来,我市先后进行了5次政府机构改革。市长赵建才说,这5次机构改革从当初简单的精简机构、减少人员,逐步发展成为深层次的转变职能和改革管理体制。“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从‘管理政府’到‘服务政府’、从‘权利政府’到‘责任政府’的三大转变。”赵建才说。
然而,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比如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出多门、办事推诿、职能交叉重叠等问题,行政资源过于分散。
据机构编制部门调查,在市政府41个工作部门中,存在职能交叉现象的有18个部门,其中一个部门与其他部门职责交叉的事项多达4项,尤其是文化市场执法领域、弱势群体救助、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严重存在职责划分不清或交叉重叠,甚至一些部门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之间也存在职责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