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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力量推动民意勃发

来源:《廉政瞭望》杂志
2010年01月15日12:24

  多方力量推动民意勃发

  ■文/宗和

  新世纪的第一个10年里,民意表达呈现了勃发的态势。政府、民众、媒体、网络以及平等开放的观念成为推动民意表达的主力军。

  政府:开放与民主

  广州番禺修建垃圾焚烧厂事件的进展,为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提供了一个样本。有媒体评论:迄今为止,政府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这是“走向善政之路”。

  放在10年前甚至5年前,谁也想像不到,像垃圾焚烧这样的问题会成为社会焦点。这也让人想起了“绿坝”事件。2009年,上网过滤软件“绿坝”引起社会激烈争议,在经过政府与民众的一番“博弈”后,工信部宣布:不会强制要求在个人电脑及其他消费产品上大规模安装“绿坝”。表面上看,这是政府在压力下做出的让步,但其实是政府部门在民意涌现之后,及时从善如流调整政策,折射的是对社会民意的尊重,符合现代文明社会政府的责任和权利,通过这两起事件中政府和社会的磨合,人们看到了公权力对公民自由和公民社会的尊重正在逐渐成长之中。

  近年来,一系列社会矛盾、冲突和不稳定因素能够得到很好的处理、化解,根本在于政府越来越开放和民主的态度。中央领导集体表现出的亲民、爱民作风都反映了政府与民众的贴近。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也越来越体现在政府的实践中,体现在“管理政府”到“服务政府”理念的巨大进步。现在,倾听多方的民意,已成中国政府的新风气。胡锦涛总书记曾表示“我经常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内外时事和民众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而温家宝总理也为设立儿童医疗保险的网民建议作出批示。正是政府的开放和广纳民意的态度,民意才能越来越畅通地表达。试想,没有政府的民主姿态,民意是难有出口的。

  开放与民主并不是停留在口头的表达,而落实在实践。在政策法律制定方面,政府也积极吸纳民意。在制定《土地法》、《物权法》和修改《婚姻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出台提高水价、提高税收等政策的过程中,立法机关和政府都认真考虑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做首先是出于“程序公正”的需要。其次,广泛征求意见,看看普通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对此持什么态度,有什么反应,充分考量群众的现实承受能力。

  观念:从拒绝到倾听

  不过应该看到,今天的中国,公权力与民意仍有很多分歧,有的以激烈冲突的形式呈现,有的则沉淀而成为双方心结,并可能酝酿新隐患。但政府如何及时搜集、评估和回应民意,民意如何寻求与政府对话,并找到共同通道,则是从“绿坝”等恰当处理的事件中可以获得的启示。

  现实中,我们也看到了政府对待民意所持不同态度而产生的不同后果。像瓮安事件、“躲猫猫”、“钓鱼执法事件”,事件最初,当地政府企图控制媒体和打压民意,由此而导致信息不畅,滋生了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或激怒了民众情绪,造成了极恶劣的社会影响,政府形象也受损。相反的情况是,厦门PX事件中,政府一开始就倾听民意,考虑民意,并接受民意,调整做法,最终实现了“双赢”,民意得到尊重了,而政府得到信任了。这样的互动可以产生良性循环。

  现在,政府已深知,保持民意的畅通表达、倾听民意,接受公众的监督,是保持行政机关廉洁公正的一种有效的方法,是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能力不断提高的保证。不能想像如果没有批评的声音,如何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进步。

  近年来,中国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方式与民众沟通交流,已成为一种风气。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郁建兴说:“产生重大影响的社会事件发生后,地方党委负责人与民众进行坦诚交流,这是一个相当睿智的做法,不仅有利于疏导民意,而且还表明了执政党的开放和自信。”郁建兴指出,越来越多的公共管理部门将目光投向网络民意,执政党正在寻找执政目标与网络民意之间的契合点,反腐就是其中之一。现在,政府已将洪水般的“网络民意”疏导为现代公民社会的理性表达。浙江省委党校教授吴锦良认为,“中共决策层已经清晰地感受到网络所蕴藏的庞大民意力量,互联网官民沟通机制正在建立和完善中。”

  公众也欣喜地看到,在政府与民意良性互动下,政府更加开放透明了。杭州市“开放式决策”便是典型的例子。在前不久举行的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会议在互联网上进行实时视频直播互动,网民可以通过网络,收看杭州市政府的常务会议,和市长及有关部门的领导直接对话。

  网媒:民意的汇聚地

  在网络时代,即便是“堵了一个记者的口,也堵不了所有记者的口;堵了所有记者的口,也堵不了网民的口”,这就是网络“人大代表”的威力。在一定条件下,民众群体比个体及小群体专家更聪明。观点的多样化、意见的独立性、背景的分散化和有效的集体决策机制,决定了群体意见的高明。

  中国有3亿多网民,每个网民都是民意的组成部分。这群在电脑前的“人大代表”,喜欢聚集在一个虚拟的“人民大会堂”里召开网络“两会”:跟帖,辩论,依照自己的逻辑重组话语权,做自己的“意见领袖”。现实世界里,他们可能是教授、记者、律师、总裁、秘书、军人、警察、医生、保安、司机、导游或电工,他们也可能是真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但他们在网络“两会”上的提案议案很可能是以下突发事件、社会热点、政府决策、公众人物言行问题:“五·三○”股灾、山西黑砖窑事件、重庆最牛“钉子户”、厦门PX事件、华南虎照片真伪、邓玉娇案…… 他们的每个帖子都可能代表着某种民意。

  网络“人大代表”们制造出了“散步”、“顶片叶子”、“正龙拍虎”、“很黄很暴力”、“躲猫猫”、“楼脆脆”等含义丰富的新名词,他们揪紧网线,并以此为发端,将帖子、评论变成“公开的内参”,加速启动“民意直通车”引擎,在人民网“强国论坛”、天涯社区等网站上汇聚民意,掀起一阵阵舆论浪潮,进而将报纸、杂志、电视台、电台拉到巨大的民意讨论大平台。网络显示了巨大的表达和汇聚民意的力量,并制定出了一套属于“E时代”的全新议事流程。

  另外,报刊、电视、电台这些传统媒体对民意的助推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一方面传统媒体对网络事件的及时跟进,让网络事件走出“虚拟”,排除一些不实的网络信息,更加广泛和客观地表达及聚集民意,并更有力地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另一方面,舆论监督更加开放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媒体能够发出更独立、更客观、更能代表民意的声音,并引领主流民意。

  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良性互动,使得呈现在大众和政府面前的民意更加真实,更具代表性。两者也成为了推动政府工作和社会进步最重要的民意表达工具。如今,发达的媒体的巨大影响早已透过社会,渗透到政治层面,让决策者有了正确决策的参考与选择,并更进一步变革着领导者的思维和理念。

  公民:权利意识崛起

  随着社会的进步、思想的多元、个人素质的提高,当代中国人的观念正在发生变化,权利意识、自主意识正在变得越来越强,人们的承受能力也在发生变化——在许多情况下,这种承受能力不是变得“越来越强”,而似乎是变得“越来越弱”,以往大家都能够理解和容忍的事情,现在往往会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不堪承受。民众更加勇于和敢于发出自己的声音和评判,这些声音汇聚到一起构成为强大的民意洪流。权利意识、平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越来越深入公民心中,并成为公民精神的重要体现。

  典型的公民意识可以从“公益诉讼”中得到体现。前不久因为被罚款1万多元的杜宝良,一怒而将北京交管局告上法庭;因为三轮车被没收,以蹬三轮车为生的吕福山将西安交警告上法庭,一审再审经过5年,吕福山终于胜诉;李刚诉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收取“进津费”。等等一系列由公民提起的对政府的诉讼,他们的诉讼改变了社会的不公正或者侵害公共权益的行为。

  “公共知识分子”的出现,为民意伸张赋予了更多的理性思考。陈丹青、郎咸平,吴敬琏,韩寒、钟南山等“公共知识分子”,在各个领域表达着不为私利的声音,通过博客、专栏、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对重大社会问题评论跟进。有评论认为,与一般人印象中坐而论道的知识分子相比,这群被称为民间“意见领袖”的人,他们对社会基本问题发表意见,对随时发生的重大事件表态,其积极批判现实、质疑“主流”的态度常常影响社会舆论的形成与走向。

  有专家预言,与经济、政治、文化的转轨相适应,一个健全的公民社会将逐渐生成,民意也将更加理性和成熟。而其两大支柱———知识界的“意见领袖”和独立的民间社团都会得到相应的发展,他们的作用将会越来越显著。

  而在政府更加开放、公民意识的日益成长成熟的大背景下,民意将能够得到更好地表达。再有一个前提,就是要给公民充分的信息,保障他们的知情权,还要有相应的制度途径保障公民参与公共事件的讨论,以及公共政策的制定。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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