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顺应民心、合乎民意。要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除了改进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新闻舆论和互联网监督,人大监督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人大监督有天然的优势。
一、代表是政府与百姓的“连心桥”。人大代表能够高居庙堂为国家献策,同时可以远处江湖为百姓分忧。大部分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基层,贴近群众,对权力运行的效果、政策得失,他们耳闻目睹有切身体会,能够最大程度反映人民意愿、体现人民意志,同时作为贴心人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法规更具优势。
二、人大监督是法律赋予权力。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为保证各级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的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对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行使监督职权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给予明确的规定。
三、人大监督有其独特的内涵。人大代表特别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计划、部门动态能够较早地知晓;通过视察监督、联系代表,人大常委会可以把权力运行的效果、政策得失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促其整改。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视察监督的密度及时了解部门动态,通过简报、电视、网络等方式向社会特别是人大代表通报视察监督情况,征求代表建议意见;代表们通过与群众座谈、宣传栏、代表述职等方式,把常委会视察监督情况及部门整改情况向群众说明讲解。
四、人大监督视察也要“阳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人大行使监督权也要“阳光”,向社会公开。组织部分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视察以及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人大常委会及代表履职活动,有利于赢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人大工作。
总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人大有天然的优势,是人大义不容辞的责任。(山东齐河人大李波)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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