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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房公示名单现“豪宅族” 产权挂亲戚名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2010年03月31日07:35

  “家住豪宅为什么还能通过保障房审核?”多位细心市民致电本报表示质疑。自3月17日起,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家庭(单身居民)情况公示在官网挂出来后,立即引起市民广泛关注。记者随后就市民相关疑问向相关街道办进行了咨询。

  记者调查:申请人“实际居住”黄埔雅苑

  昨天上午,记者点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栏目看到,“关于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家庭(单身居民)情况公示的通告”确已公示,全市六区及光明、坪山新区的公示名单全部收录其中。福田区莲花街道名册栏下,349份名单已通过初审,这些名单主人的“户籍所在”都在莲花街道,而“实际居住地”则遍地开花,其中自然有景田北布尾村、景田南小区、香梅路华泰小区、建工村华泰小区等房龄相对陈旧的小高层,但也出现了黄埔雅苑、长城盛世、中银花园等堪称豪宅所在小区以及彩田村、莲花北村、益田村等传统福利住宅社区。

  记者从福田区中心区某地产中介了解到,黄埔雅苑被称为“看莲花山公园”的“中心区高档住宅”,82平方米的二房二厅二手房,3月30日开价为246万元;134平方米的三房二厅二手房则开价420万元。长城盛世、彩田村的二手房均价也在每平方米2万元左右。

  在香蜜湖街道名册下,也出现了侨香路“鸿新花园”,农林路“香山美树苑”、香梅路“水榭花都会所宿舍”、香蜜湖农园社区“香榭里花园”、坂田街道“万科城”等商品房小区。据了解,大部分小区商品房目前均价都在2万元以上。

  相关部门:应该是户籍挂在亲戚名下

  坐拥百万元住房,还能申请保障房?还能通过街道办审核?昨天15时许,记者首先向福田区莲花街道办进行了咨询。

  该街道办一位姓李的新闻发言人答复记者称,目前这次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刚刚开始,街道办是第一关,“我们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了收集,这是形式上、数据上的初步审查”。至于目前“实际居住地”出现高档小区的情况,“我们确认这些市民的户籍都在本辖区,但个人其实没有房产,应该是户籍挂靠在亲戚名下的。”

  这位发言人还表示,此次公示就是要面向社会,接受市民监督,以便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部门进行下一步的审核。16时,记者致电香蜜湖街道办,最先得到的答复是“管这个的(同志)生病住院了”;过后不久,有一位自称王主任的相关人员再次回电表示“我们会把你的问题转交相关负责人”,“请等我们电话吧”。截至20时记者截稿,香蜜湖街道办仍没有答复。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0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请的通告》及我市保障性住房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家庭(单身居民)的基本情况公示期为2010年3月27日至4月10日。

  网友质疑:住豪宅的人为何能通过初审

  “住豪宅,申请经济适用房(保障房)”眼下也成了网络上的热门帖子。

  “捕风汉子”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蔚蓝海岸3栋,粤海街道深圳市南山区阳光带海滨城一期11栋,住这种豪宅的也可以申请?

  “Yaojiu0206”说:编号SL10100110×××××的申请人,住在翠堤湾,那可是高档住宅啊,而200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居然是0,那用什么交房租,应该深入调查。

  记者注意到,也有相当一部分网友建议取消经适房多建廉租房。

  “Byronyao”说:很多都有问题!如果认真查就一定能查出来!我就知道一些不合资格的人在申请!归根结底是应该取消经济适用房,只建租赁房。

  “公平正义315”说:今天上网查看了一下公示名单,吓了一跳。同事的名字赫然在列,太震撼了……她月收入稳定在7000元左右(LG的情况不得而知),单这一条就不够资格啊…… 我就纳闷,这样居然也能通过审查……仔细一想,监管的缺位,审查流于形式,公示渠道不畅或许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因。退出机制没有,惩罚机制又不严厉,在利益驱动下,骗购经适房铤而走险,申请的硬指标成为虚指标也就不足为怪了。

  黑色幽默:

  教你如何

  成功申请经适房

  “Zyh72”说:我是这样申请经济房的。夫妻二人名下存款被内部转移,上海有一套(房产证在手)房产,申请经适房未如实申报。不要觉得我的家庭零资产而奇怪,前些年下岗失业,自己创业有个小公司,收入不错,没人知道。 我老婆公司开具工资证明,好说歹说,公司给她开了个月收入1100,比市内最低工资高一点,领导太有才了!其实真正工资也就7000多。还有一点忘了说了,为了这个经适房,20多万的股票年前忍痛割肉出局了,损失了3000多大洋。

  “钢杆球迷”说:做假好容易啦,我小孩在某贵族学校读书,学费是我兄弟给的钱。我现在住的豪宅是我堂表姐的表妹的远房亲戚借给我住的。这样没问题吧?

  “深圳单身汉”说:发现一些人也在申请经适房的办法:将父母从家乡迁户来深,然后夫妇两方有一方“暂时失业”,如此,年入10万元的公务员,在除4的情况下,也可以符合申请条件。

  “如花似玉”说:做假也要靠点谱,真是搞笑死人了,这些条件要是能通过,以后肯定开豪车……

  “半田仙”说:“桃三”的事刚出来的时候,我想,真的好夸张啊!现在看看,终于明白了。

  相关新闻

  市民举报情况将核查公布

  今年保障房将采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方式

  本报记者丁荡新 实习生王娟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了解到,2010年全市保障性住房租售采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方式审核,严格审查核实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

  据了解,本次保障房租售,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资格采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方式审核,即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初审、区建设(住宅)局复审、市住房和建设局终审,全市、社区两次公示,严格审查核实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在此过程中,按照经市政府批准的市住房保障和民政部门联合签发的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由市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牵头,市国土房产、民政、社保、公安等部门与人行、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就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资产、户籍等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进行综合审查。

  对弄虚作假,隐瞒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状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严格执行取消相应资格、政府收回住房、提高租金等规定。对拒不执行的,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5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情节恶劣的,在社区公示通报并通知所在单位。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为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市民监督,提供有效的线索。他说,该局已公开投诉和举报电话,并将对举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与核查,有关处理情况也会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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