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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矿领导下井规定早已存在 曾频遭软执行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27日06:41
  《新闻1+1》2010年8月26日节目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这是我们国家很多行业延续多年的一个优良传统。但是近些年来随着频频发生的矿难背后,人们发现似乎矿山的领导不大愿意和矿工一起下到矿底下去了。

  就在一个多月以前,国务院明文通知,要求相关矿山的领导干部要下到底下去,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落实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播放短片)

  严斌(本台记者):

  今天入井的矿领导是该矿的总工程师,他将跟着当班的工人一起到井下,并且要待够8小时。他在这8个小时的时间里,他要做哪些具体工作?

  解说:

  记者体验,总工程师下井,这是一个来自山西省焦煤集团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镇城底矿的现场调查。记者调查的时间距离国务院专门发出通知要求矿领导要和工人一起下井接近一个月。

  主持人:

  国务院今天向全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解说:

  国务院此次专门制定了多条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措施,其中包括领导干部必须现场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

  通知发出,所有的矿山领导干部能够按照要求与一线工人一起深入到井下吗?如今,通知发出已经一个月国务院文件执行如何?

  王燕刚(本台记者):

  2005年的时候山西省很多煤矿和矿山企业就已经对领导带班做了一些规定,但是没有特别细,这一次对领导带班下井的时间,包括次数,还有需要到达的地点很多地方都做了特别详细的规定。

  薛斌(镇城底矿总工程师):

  带班必须做到三汇报,下来汇报、班中间汇报、赶上来的时候汇报,这个可以知道你的行动。

  解说:

  上午9点在28101工作面,薛斌发现这里的煤壁有跨落现象,容易造成冒顶伤人,他立即要求当班矿工进行处理。中午12点在另一个工作面,他又发现地质断层情况,控制顶板,加强支护,应对措施在井下马上做出。在记者跟随他的8个小时里,除了安全隐患,薛斌还检查了干部职工的上岗情况,及时制止了各种违章行为。

  王燕刚:

  他们现在下井在井下经常要走好几公里的路,因为工作面之间的距离都挺远,不像井上那么容易,所以体力消耗也比较大,而且他们现在就是说整体对这个隐患的排查比之前要细得多。

  解说:

  薛斌对记者说,之前他也经常下井,但是大多只待一两个小时,但是现在必须要和当班矿工一起待够8个小时才能升井。目前,在这个矿领导班子一共有12个人,按照新规定,矿长每个月要下够12天,像薛斌这样的业务复职,每个月要下够15天,其他复职要下够8天。

  王燕刚:

  要是缺一次班,那他要扣领导一万块钱,如果缺两次班的话,那就要免职。

  白利明(镇城底矿地测科长):

  原来的隐患在工作面发现以后要汇报到矿调度,矿调度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下来现场,起码需要1个多小时的时间。如果是矿领导跟班带班以后,矿领导在井下现场基本没有这个时间,立马就能进行处理,立马进行撤人或者是现场进行隐患排除,马上就可以生产。所以至少差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解说:

  一个小时,面对依然严峻的矿山安全形势,谁都知道这一个小时有可能改变什么。

  赵建安(镇城底矿矿工): 我们工人干得更有信心,当官的都下井了,我们工人更得干好。

  黄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

  我70年代在煤矿当一个采煤工,所以那时候班班都有矿领导在井下,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这作为企业一种光荣的传统。

  解说:

  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显然让矿领导下井不仅仅是一种传统的回归,更是眼下遏制矿难发生的有效之策。如今,一个月过去了,我们看到在山西的一些煤矿变化已经开始发生。

  主持人:

  刚才短片里面有一个细节,就是下井的那位领导说如果领导到位了,一旦发生险情的隐患就可以节省出一个小时的时间,这一个小时在井下大家都知道意味着什么,所以我特别想听听你怎么看,就是领导下井的意义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

  白岩松:

  其实要让领导下井大家可以列出很多个理由来,比如说领导本来就应该下井,我们现在讨论它是因为这个传统丢失了,但是回过头一看领导本来就该下井,另外给矿工更多的信心和安全感。但是我觉得不管列出多少个理由,最重要的一点可不是说出事的时候领导跟矿工在一起,而是让领导下井,为的是不出事、少出事、出小事。

  主持人:

  领导在井下就能做到这一点吗?

  白岩松:

  首先,比如说我们刚才看到节省出一个多小时的时候,因为他一直在现场,现场永远会有这样的带班领导,各种隐患就可能及时地排查,有可能疏忽导致大事,就有可能在这样每天的现场办公当中变成中事、变成小事,所以说让领导下井为的就是安全。所以我觉得他就会更尽职尽责,否则我们以前说的官僚主义什么意思呢?离得远远的,但是什么都是听汇报,跟现场的情况有很多的差异。现在一待就要8个小时,你想想他看得会多细。

  主持人:

  你怎么看刚才我们提到的山西这家煤矿,十三个必须,因为我们提到了这个文件里面有这么多的必须?

  白岩松:

  其实这个得给大家说一下,这是西山煤电《关于管理人员下井和带班补充规定通知》,在这个通知里我们详细地数了一下,一共有十二个必须,最后下发这个通知的通知又有一个必须,所以加在一起是十三个必须。大家都知道在中国话里必须是什么意思,这就是一个非常强制性的一种规定。比如说这里头甚至会有这样的必须,特别是矿处级干部下井带班组织集团工作,它还要求了级别,别往班长那块去推了,直接就是矿长、副矿长以及类似这样的领导,当然这里我要加一个括号,以后也要盯着一些煤矿企业别扩充领导班子,最后它把领子给加很多,让大家一个月下井的次数少。像这个是必须,结果有这样一句话,特别是边远地点、瓦斯异常、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及日常监管容易忽视的区域也必须安排干部定期来进行检查。这一系列的必须其实就是为了贯彻领导下井,让它变成一个没法“软抵抗”了,必须硬执行。

  主持人:

  在刚才我们提到山西的煤矿领导干部在井下必须待满8个小时,那这8个小时里面这位领导干部都要做些什么?接下来我们就连线本台记者王燕刚。燕刚,首先到了井下之后,矿领导是不是每个作业面都要去?

  王燕刚:

  其实不是这样的,因为矿井下面的情况比较复杂,有很多航道,还有很多采煤、斜井、开拓等多个工作面,与地面不一样的是井下没有交通工具,大部分是靠徒步走,有的时候两个工作面之间的距离有几公里甚至更远。因此一个带班的领导下去之后,8个小时要把所有的工作面走完、检查完不太现实。

  主持人:

  那他要去什么地方呢?比如说最危险的地方、最深的地方要不要必须去?

  王燕刚:

  其实也不一定,因为他们所去的地方是有选择性的,主要是根据矿井的调度室来安排,因为矿井调度室能够通过防爆电话,还有井下的视频监控,了解井下各个工作面的情况。如果有安全隐患或者是设备出现问题无法正常工作,调度室就会跟领导反映是在什么位置,你们应该去什么地方处理。

  另外,现在交接班的时候,因为矿领导都要跟工人一样,相当于也是三班倒,只不过是领导在换,他们在交接班的时候,上一个带班的领导会跟这一次接班的领导说,井下还有什么地方没有处理完,要交代清楚,接班的领导继续处理。

  主持人: 燕刚,我特别想知道这样一个问题,我不知道你在底下采访了没有,当矿工知道自己的领导跟他们一起都在井下的时候,会对矿工的心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王燕刚:

  我那天在采访下井的时候,跟好几个工人聊了,他们也说,现在他们感觉更安全了,因为之前他们下井如果要是井下有什么问题,他们要向井上的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再请示领导,有一个过程。而现在矿领导在井下就直接能作主,一般的情况现场处理以后,马上就能生产,效率也更高了。而遇到严重的情况,矿领导在井下就可以直接拍板,让工人马上撤离,保证安全。同时,矿领导在井下,对其他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也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因此整体的责任心更强了,对安全生产也就抓得更严了。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燕刚。

  岩松,回过头来我们说这么一个问题,因为刚才听了领导在底下有诸多的好处,为什么这么一个好的制度这些年来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白岩松:

  其实慢慢在企业生产这方面养成了一种官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了,而忘掉了自己其实领导这个含义,就是你要冲锋在前。可能也跟社会上的风气也关系,另外也许煤矿接连出现这样一些危险的事件,在领导的心里头也产生了一种危险的感觉。越是这样的时候不越应该回归传统吗?其实我觉得这样一个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可不仅仅只指的是矿山,我想很多的这种生产部门、很多的企业里头恐怕都应该如此。

  主持人:

  刚才我们通过短片知道山西的一些大矿已经开始细化、落实这些措施了。就在昨天国家安监总局又针对矿山领导干部下井出台了一个规定,正在征求修改的意见。这里面会不会有更加严厉的措施呢?

  (播放短片)

  解说:

  矿山企业无领导下井带班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昨天,国家安监总局官方网站全文公布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征求各有关单位的修改意见。实际上有关要求矿山领导下井的规定早已有之,但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矿难发生的背后,人们往往会发现这条硬规定遭遇“软执行”的事实。

  字幕提示:

  2010年7月23日 新闻

  主持人:

  从7月17号到18号短短两天的时间,河南、陕西、湖南、甘肃、辽宁五省接连发生五起煤矿事故,数十名矿工遇难。

  解说:

  从五起矿难暴露出来的问题看,基本上都没有矿领导在现场带班。

  字幕提示:

  7月17日上午7点50分,河南新岭煤矿井下发生着火事故,8名矿工遇难,领导未下井。

  7月17日晚,陕西小南沟煤矿发生着火事故,28名矿工遇难,带班的最高领导是一个班长,并非矿上领导。

  7月18日上午10点,湖南郴州一煤矿发生爆炸事故,2人遇难,领导未下井。

  一个多小时候,甘肃芨芨台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3人遇难,领导未下井。

  7月18日当天晚上20时30分,辽宁大窑沟矿发生瓦斯事故,4人遇难,领导未下井。

  黄毅:

  实际上真正落实这项制度的不太多,所以发生了很多起矿难,但实际上真正在现场带班的(领导)并没有。

  字幕提示:

  2005年时任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接受白岩松专访 李毅中:

  过去叫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我们石油系统也好,其它工业部门也好,工人身上有多少汗,我们干部身上有多少汗,工人身上有多少油,我们干部身上有多少油。当时石油部叫三个面向,五到现场,这本来是我们的传家宝,到现在要国务院来做决定矿长下井带班,我感觉这个责任是企业,我们太惭愧了。

  解说:

  针对频发的矿难背后的管理问题,7月23号,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明确规定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而在随后8月份发生的矿难事故里,通过媒体的报道,人们开始发现了相关的矿领导下井的消息。

  字幕提示:

  2010年7月3日,黑龙江鸡西恒鑫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除了值班井长和生产矿长成功升井之外,其余24名矿工全部被困井下。

  2010年8月2日,河南三元东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6人遇难,井下作业的副总工程师等111人幸免于难。

  解说:

  矿难的发生有多方面的因素,要求领导干部下矿井带班并不仅仅是一种降低事故风险的手段,当相关领导的责任与职工的安危真实地捆绑在一起的时候,人为的管理因素造成的安全风险才可能降到最低。

  黄毅:

  第三,领导与职工在一起,你的思想感情就会发生变化,你就会设身处地为这些职工来着想。

  解说:

  实际上,在国务院的有关通知发布之后,有些大型矿山企业已经开始实施细致严格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制度。以山西西山煤电集团的规定为例,从领导下井的时间、随行人员到途径、路线等等,都必须登记在案。一份不长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补充规定》的通知中,出现了十三次的必须二字,让人们感受到了进一步加强的含义。

  主持人:

  我们来看国家安监总局出台的这个暂行规定,它文字并不多,你的解读它的核心是在说什么?

  白岩松:

  其实你刚才问过一个问题,为什么以前领导下井这是一个优良的传统,是传家宝,怎么到后来就没了?这个因素跟这个规定就很有关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大家都认为是传家宝,是天经地义的,它缺乏硬性的、强制执行的这种规定,没有让它通过强行的这种规定使它延续下来。人们道德方面做不到,又没有硬性规定,所以这个传家宝中间就断了。这个规定其实落实的是国务院的通知,把它变成了一个实施细则,并且具有强制的一种执行力度。

  在这里我觉得两点是格外让人关注的,一个权利,这个权权利包括三个方面,今天很多媒体都在关注这个权利。其中一个是知情权,矿工有知情权领导到底下不下井;第二个有拒绝下井权,如果领导要是不下井我们也可以不下,要知道这可是合法“罢工”,这个词儿一用大家就知道有多重了,为什么?要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第三个权利,领导要提前升井了,矿工也可以拥有提前升井权。因此,第一个关键点是这三个权利,大家知道这个权利是很厉害的。

  第二个值得关注的是,我像数数,前一个西山煤电数了十三个必须,这里数了四个监督,我觉得这四个监督使这份规定也许在未来具有很好的强制执行力。

  主持人:

  因为刚才我们在关注具体一个煤矿的十三个必须,这四个监督要比那个还更加严厉吗?

  白岩松:

  我觉得恐怕真正能让这个规定最后不是流于形式,慢慢的又是上面有政策、下面有对策的话,恐怕要靠的是这些监督。为什么这么说呢?开始的时候,整个矿领导下井排班的表要让所有的矿工知道,还要上报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然后要贴在矿井井口、职工宿舍、办公楼等等,因此要接受监督,就是矿工们都知道,你给贴出来。

  第二个监督很有意思,整个的考核结果也要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级单位报告,同时要向单位的全体职工公布接受监督,这是内在的。

  外在的很有意思,我觉得在规定里很少有这样,作为媒体很欣慰地看到了有这么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情况的社会监督。

  主持人:

  这种监督的力度会有多大?

  白岩松:

  因为所有的媒体都有权介入,而且明确地写在安监总局的规定里。

  第四个监督就有趣了,也就是说我作为安监总局甚至对地方的安监局都要实行监督,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下井带班制度监督检查的结果和处罚情况予以公告,要接受社会的监督,也就是说免得你如果要保护了谁,或者没严格执行这个规定的话,反过来社会还要监督你安监部门。所以正是这样环环相扣的监督,才可能使这个规定将来有戏,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

  主持人:

  这个规定现在正在征求意见,如果我们站在被征求意见的一方,你的建议是什么?

  白岩松:

  我的建议主要是针对这个权力有拒绝下井,拥有权利不意味着这个权利可以很好地实现…… (来源:央视-新闻1+1)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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