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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解决住房难:悄然拉开住房改革大幕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9月06日17:03

  改革开放前,国内没有商品房,政府、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建房子主要用于内部职工福利分配,没有房地产市场。

  1980年1月,中央机关刊物《红旗》杂志发表署名苏星的文章《怎样使住宅问题解决得快些?》,文章指出住宅是个人消费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走商品化道路,一石激起千层浪。自此,关于住宅属性、房租等问题的研讨、争论在全国理论界和实务界轰轰烈烈地展开。

  当有些人热衷于理论探讨时,不喜争论的特区人悄悄地进行了试验。这一年,同样为“住房难”大伤脑筋的深圳经济特区干了件破天荒的事:批准特区房地产公司与香港妙丽集团合作,深圳出地,对方出钱,共同开发罗湖小区。一年后,中国第一个准商品房小区———东湖丽苑建成销售。这个小区是中国房地产业的一个“起点”———住房商品化、按揭贷款、物业管理的起点。

  全国的步伐显然没有深圳特区这么快。房改大讨论对低租金的种种弊端进行了“痛打落水狗”式的充分分析。全国住房租金改革领导小组在1985年1月成立,并在一年后升格为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1988年1月,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国人的翘首企盼下召开,提出了我国房改的整体构想,勾勒出我国政府新的城镇住房政策的轮廓,宣布将房改正式纳入中央和地方的改革计划,分期分批推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大幕徐徐拉开。

  1992年邓小平南巡后,发现特区搞市场经济建设之后的城市面貌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房地产开发非常成功,认为特区开发的经验值得向全国推广,于是吹响了中国房地产开发的号角。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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