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6日电 (记者 常红)“目前村委会选举中存在村官罢免难,村民会议召开难,民主监督落实难的问题。”此间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进行审议。全国人大代表杨伟程说,村委会组织法修正案老百姓主要关心两点,一个是年限问题,三年还是五年;另外一个是贿选问题。
杨伟程指出,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修订非常必要。这对于进一步完善以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充分发展农村基层民主,进一步保障亿万农民的自治权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杨伟程认为,修订草案规定了罢免村委会成员的程序,对村民代表会议组成和议事程序进行了完善,增加了村民小组会议制度,增加了村务监督机构的规定,完善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增加了村务档案制,完善了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等,这些非常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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