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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院评选出法院系统2002年度十大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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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9日03:00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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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记者 赵中鹏)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评选出本市法院2002年度十大改革举措,本市审判建设日趋专业化。这十大改革举措是:
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向纵深发展,法官要约束业内外活动,谨慎出入社交场合,杜绝不良嗜好。
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网络开通,建成了全国法院系统中最好的电视电话会议网络。
法官审案敲响法槌。自6月1日上午,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石景山区、房山区等法院的法官们在审案开庭时首次敲响法槌后,法庭庭审敲法槌成了庭审一景。
执行费收取出台新规定,经济困难的四种人可以申请法院减免申请执行费。
试点推行法官助理制度,法官将从大量繁琐的辅助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司审判工作,事务性工作则交由法官助理完成。
整顿执行队伍,担任执行法官不但要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还要通过初任执行法官考试,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将不得担任执行法官、办理执行案件。
整合调研资源,注重成果转化,法院调研工作建立各级联动机制。
法院试行部分裁判文书简易化样式,将可简化的诉讼文书简易化处理,以杜绝民事裁判文书中的拖沓言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市高院成立专门的新闻发布机构,统一向媒体发布法院审理的重大案件及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举措,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建立鉴定人名册,当事人自主选择鉴定人,司法鉴定工作逐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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