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比撞死人的成本高太多,遏制“撞伤不如撞死”,法律需严谨人们观念要改变 |
不开车的人似乎很难理解,那些出了事故撞了人的司机,为什么总是那么“没人性”的觉得“撞伤人不如撞死人”,这不得不提起一下车辆交强险这个事情,一般人都知道,设置交强险制度,本来是为保护交通事故中受害第三方的利益而设,全体道路交通车辆和行人都是“受益者”。然而,社会公众似乎并不领情,为什么一个交强险让那么多人“没人性”了呢? >> 新闻: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被质疑不合理:撞伤还不如撞死 BRIEF 1
交强险,原为保护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利益到底是保护还是伤害了受害人? BRIEF 2
现实情况:撞伤人比撞死人的成本高太多了悲剧重复上演,1万元与10万元之间是人命 BRIEF 3
如何遏制“撞伤不如撞死”的悲剧?法律需严谨 人们观念要改变 |
普及定义:交强险强制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设置交强险,原则上要保护谁?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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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的悲剧“撞伤不如撞死”悲剧不断重演奔驰车撞倒3岁男童 司机下车倒车将其碾死:外公60岁的寿宴,却成了3岁的牛牛(化名)最后的午餐。20日下午3时,都江堰国堰宾馆内发生一起惨剧:一辆奔驰车将一名小男孩撞倒拖行后,两名男子下车看了看,然后又上了车。随后,奔驰车再次启动,倒退着再次从男孩身上碾过…… 四川再次发生二次碾轧事件 男孩死亡母亲重伤:24日下午,成都川陕公路成都军区总医院路口的众多路人目睹了一幕车祸惨剧,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母亲搭着10岁儿子过街时,被一辆左拐的卡车撞倒卷进车底;肇事司机取人时车轮往后退了又向前开动,将卡在右后轮前的男孩当场压死…… 林肯轿车不顾民众拦截将10岁女童拖行两公里:一名10岁的小女孩过马路时被一辆白色的林肯轿车撞倒并卷进车轮。在60余名群众的呼喊堵截下,司机反而加速行驶将孩子狂拖出两公里致死。孩子的家人打车追出1公里远后被林肯车甩掉。“那个司机要是踩一脚,我孩子是不就不能死?那么多人喊他为啥不停呢?能抓住他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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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死亡赔偿?国外撞死人将面临严厉惩罚有人说“撞伤不如撞死”之所以大行其道 是因为一直以来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赔偿标准偏低,我们不妨看看国外都是怎么样处理: 美国:撞死人比撞伤赔得多 美国近百年来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没有一件同时期的赔偿案件中伤者的赔偿金高过了交通事故中死者的赔偿金。同时撞死人的驾驶员即便不被判处监禁,也将面临着终生禁止驾驶的严厉惩罚。 日本:撞死了保险公司赔得少 目前日本保险行业通用的一个条款是:驾驶员发生了交通意外后,如果被撞者死亡的话,保险公司可能只赔偿全部赔偿金的10%到30%左右,而如果被撞者只是受伤,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当初的保险约定全额赔偿。 加拿大:司机救助将免予刑责 如果在当地发生了交通事故,驾驶员全力抢救了伤者的话,那么其在进行了民事赔偿后有可能会被免予刑事处分。但是如果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不积极抢救伤者,那么即便其完全属于过失肇事,也照样会被检方以涉嫌交通事故罪指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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