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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所谓“强者”的利益?
网友:如果一个职员试图勾引上司的情况下不得手,反过来诬告上司,上司又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崔克立:强调雇主责任的情况下,要求雇主建立一整套反对性骚扰的相应机制。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性骚扰行为,要对所有的职员包括管理者进行培训,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反报复的机制。在这一系列的机制制定以后还要进行相应培训和传达,有了这些以后,整个公司内部就会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反性骚扰的监控体系,如果雇员从来没有过相应的投诉,没有正当理由,提起性骚扰的指控。反过来按照案件的事实权衡证据的可信性,这里面有一个根据事实和法律结合全案的事实进行可行性的确定问题。如果说诬告的问题在性骚扰问题中出现的话,在1:1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强奸罪、行贿罪同样也存在问题,也更严重,结合法律具体加以判断。
主持人:很多男性网友提问题,反复提到男性权益如何保护,女孩子在单位里面穿很短的裙子,这个算性骚扰吗?这个请李银河老师解答一下。
李银河:其实在西方女性为那些被强暴被强奸或者被骚扰的女性遍布的时候,一直在反驳之所以受害,之所以受侵害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是自己穿的太曝露,其实这完全是社会的一种标准。她即使穿的再曝露也不应当强加给她她不愿意的性行为,不能为他的强奸骚扰好像提供了理由似的,好像合法似的,这么做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反过来比如刚才我看到网友说到反性骚扰是有的,女下属骚扰男上司,但是比例来讲,男上司骚扰女下属的多一些,90%和10%的比例。大量的领导是男性在担任。
三陪小姐能受免性骚扰的保护吗?
网友:歌厅里面的三陪小姐能受免性骚扰的保护吗?
李葵南:职业提供了服务的内容在里面,如果有强奸的内容,如果自愿提供服务而且是有偿的,当然不能说是性骚扰。如果三陪过程当中,男性强加给她,而且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这应当属于性骚扰。
李银河:不管被强奸还是骚扰,首先有一个她是不情愿的,她说不。有一些人说女人说不的时候意思是是,到底是不还是是,如果是是拿了钱的,假定她是愿意接受了,那就不存在性骚扰问题。如果她说的是不,或者是强奸或者性骚扰就成立了。
网友:我受到班主任的反复骚扰,怎么办?
崔克立:要看受骚扰的严重程度,通常情况下我们现在在审判事件中依据现有的法律通常是依据民法第101条的规定,依据对于公民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的保障,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收回自己的名誉权来制止这种性骚扰的行为,可以要求另一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等,如果班主任的行为非常严重,达到了犯罪的程度的话,那么可以依据《刑法》规定,按照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程度不是那么严重,没有达到犯罪的危害性的话,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是通常所说的耍流氓对班主任进行行政处理。主持人:我代网友提一个问题,实际网友说到大量的妇女碰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选择的都是忍气吞声,很少有女性站起来不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还是刑法,很少站出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个是不是女性普遍的一种心理?
李葵南:一种心理障碍。羞于示人,毕竟不是很光彩的事情,也许她周围的人会认为是你勾引了男上司,反过来说你这个人作风不正派,否则这个事情怎么不发生在别人身上而是发生在你身上,这是一个蛮重要的因素。当然也有一部分人,特别是在职场上受到骚扰,有时候为什么会半推半就,可能是从中想获得一些利益,这也是她不会向有关方面反映的一个原因。还有觉得不是很光彩的,只要不是很严重的话也就过去了。中国的妇女有一种传统,比较内向,比较含蓄,总感到这是一种个人隐私,不太善于保护自己。
主持人:李银河老师一直在沉思,我看了您写过很多文章,您是不是对妇女的这种心理有更多研究?
李银河: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举证困难,两个人私下里,除非真的被人撞到了,我们现在知道的几个性骚扰案件,只有武汉的那一起是胜诉了。当初年级组长骚扰女老师,当时作为学校校方让年级组长写了检讨,白纸黑字就落下了证据,以后在法庭起诉就能胜诉。这个事情一般来说太难举证,北京雷蔓,很多人出来证明说她诬告上司,举证太困难使得女性不愿意出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