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起飞之后,一位少年从起落架舱中坠落,当场死亡。地点在敦煌机场,飞机来自东航甘肃分公司,少年来自四川筠连县。这就是“5·25”坠机事件。事件发生之后,受到公众的强烈关注。
民航当局迅速查明原因,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空防不安全事件,暴露了敦煌机场管理混乱和责任不落实的严重问题。但机场方面一边进行整改,一边语气强硬,声称决不对此进行赔偿,并保留对少年及其监护人追究责任的权利。东航公司则通过媒体表示对此没有责任,不必承担赔偿义务。而少年的父亲则请来辩护律师,向机场及航空公司提起索赔。
随即,舆论在赔与不赔及如何赔的问题上争论不休。
尽管去年底在昆明机场发生过类似事件,但这仍然是一个新型的案例,厘清其中当事各方的法律责任,确立相应的赔偿标准,无论对于事件本身的解决,还是对于公众的法治意识,都具有判例价值。但是,如果各方意见不能一致,协商解决未果,这个问题显然应该交到法院去解决。
法律可以解决关于赔偿的纠纷,但是并不能解决事情的全部。我认为,在此事件中,不应该仅仅只有赔偿。发生在这些抽象的法理争论和想象中的钞票数目多寡之上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少年的死亡。我却遗憾地发现,在此事件迅速地简化为赔偿纠纷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人说过一声对不起;除了孩子父亲病倒,没有任何人表达过一点悲伤,甚至连一句表达遗憾的外交辞令也没有。
无论当事各方最后如何协商,或者法律最后如何判决,机场和航空公司的责任是显而易见的。这些责任,尽管在法律上有多少的区别,在道义上有轻重的差异,但是难道连一个道歉也不能预先支付吗?无论是对于生命夭折的少年,还是对于心有余悸的乘客。
去年美国出过一本畅销书《可爱的骨头》,写一个叫苏西的女孩被人谋杀之后,在天堂里俯瞰人间。幸运的是,她不仅看到了冷酷的凶手和焦虑的警察,也看到了亲人、朋友和旁人的悲伤。如果坠机少年也在天堂俯瞰,在当事各方生动的面孔上,难道他只能看见彼此间对于利益的争执不休?在网民们喋喋不休的网页上,难道他只能看见对他的谴责甚至“找死”这样的谩骂?
少年失学流浪,其父母当然具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但是这并不等于他们不能从其他两方得到同情和道歉。态度坚决固然表达了强烈的立场,但是对于失去儿子的父亲来说,同情和道歉才是协商解决问题的基础,是一种符合人伦的态度。
无论公众怎样迁怒于少年的冒失,想象着自己乘机的危险,但是对于一个生命的消逝,遗憾和悲哀,无论如何都应该是一种基本的表达。理性不等于冷漠,争论不等于无情。只有学会尊重和敬畏他人的生命,才会真正爱惜自己的生命。众多热血的人们,才能组成一个温暖的社会。
□长平(上海媒体从业者)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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