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阮占江来源: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准备将实施12年的禁放令改成“限放”。草案上网征集意见的结果是:共有网友发表意见969条,其中反对“解禁”的约占48%;明确赞成解禁的意见共有280条;还有197条是针对禁放规定提出具体设想和建议。(详见本报6月1日A07版)
任何立法都应该充分尊重、考虑民意、民俗,都应该尊重公民的权利。否则,不仅法律制度本身难以得到民众的认同、支持,而且会给执法带来管理成本和难度。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城市“禁放令”形同虚设可见一斑。
由此来看,一方面我们显然要充分肯定“禁放令”转变为“限放令”的必要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于目前已经出现的反对意见,政府部门也必须高度重视。而要想在短时间内化解这近半数反对者的顾虑和担忧,实现民意的相对统一,显然有一定的难度。而在笔者看来,要想有效化解矛盾,可以依靠技术手段。
从目前情况来看,燃放烟花爆竹之所以会对社会环境、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安全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危害,主要在于烟花爆竹的制作、燃放过程存在较为严重的技术失控,缺乏一个相对系统、规范和严格的技术标准和控制程序。因此,如果能够从根本上制定、实施一个相对细致、科学、合理的火药配比和噪声控制标准等,就会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控制在社会环境和个体能够接受的范围内。
很多时候,包括国家正式法律法规在内的诸多政策、制度的制定,都应该充分考虑和利用科学技术变革的力量———科学技术的变革和突破,不仅能够迅速改变整个社会的生活方式,还可从根本上改变民众思考问题的方式、途径以及做事的原则。很多在目前看起来似乎无法解决的棘手问题,通过相应技术的变革,都有可能得到相应的解决。比如,最近困扰人们的塑料袋污染问题,在我看来,通过立法来征收消费税,显然不如从根本上提高整个塑料袋的制作技术有效。实际上,如果能把可降解技术广泛、强制性地应用进来,再适当地在销售环节把技术成本计算进去,那么白色污染问题完全有望解决。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6月3日 文/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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