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已一年多了,社会各界对我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十分关心。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陈绍泽。
记者:陈书记您好,您能否介绍一下《惩防体系》出台实施一年来的情况?
陈绍泽:去年5月底市委《意见》出台后,各区县和部门都把贯彻落实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围绕规范权力运行,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有地区和行业特色的实施意见,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落实。今年年初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颁布后,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南京市2005年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工作目标及实施意见》,使全市今年体系建设工作做到任务、要求、责任部门三明确。最近,市委正在酝酿制定我市贯彻中央《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对今后两年及2010年前的体系构建近期、中期目标作出具体构想和部署。我认为,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全市一年来体系建设工作的特点,就是“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正在稳步、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
记者:在惩防体系中,教育处于重要基础地位。请陈书记谈一谈我市在构建惩防体系中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和探索。
陈绍泽:今年以来,我市在体系建设中把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结合南京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廉政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目前,各地正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建设创建活动,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记者: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中,制度更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请问今年我市在制度建设方面有哪些动作?
陈绍泽: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经不住权、钱、色的考验,走上腐化堕落之路,除了党员干部自身素质原因外,与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密切相关。根据今年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分解,我市计划制定出台13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这些制度主要是针对党员干部队伍中反映出的较为突出的问题提出的。如针对南京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多发易发的特点,尤其是招投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完善各项政策法规及制度,将制定《南京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3项法规制度;为了防范国有企业腐败现象和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将出台《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4项规定和办法。在监督方面,我们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特别注重对已制定的监督制度落实到位。目前,我们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形式多种多样,既有廉政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又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还建立了廉政档案等。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民主监督作用的意见》,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记者:请陈书记谈一谈,构建惩防体系在注重预防的同时,如何发挥惩处的作用?
陈绍泽:构建体系必须坚持惩防并重,惩治和预防是构建体系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统一于整个体系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讲,惩处也是一种预防措施。一方面,对极少数敢于以身试法的违法违纪者,必须严肃查处,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加大惩处力度,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能起到一种警示作用。通过查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办案的过程也是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的深入调查研究,便于我们找准产生腐败的源头,发现体制、机制中一些深层次问题,使源头治理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记者:我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有的腐败现象纠而复发。如何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腐败力度?
陈绍泽:你提的这个问题,正是惩防体系要着力解决的。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反腐倡廉的难题,坚持用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用改革的思路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这是源头治理腐败的根本途径。回顾这么多年的实践,许多反腐倡廉的难题最终还是通过改革来解决的。如上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抓以权谋房问题,直到90年代末,通过推行货币化住房改革才解决了这个问题;在建筑领域,90年代中期,楼房盖起来,干部倒下去的问题较为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了建立公平、公开的招投标管理等改革的办法,有效地遏制建筑领域腐败现象。全省建筑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由当初每年800多件降至近年的数十件。在我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市委已将建立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机制作为构建体系的重要抓手进行专题研究。我们要用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针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环节,全方位实施“阳光工程”,注重抓好审批、执法、招投标“三项公示”,以创新体制、完善制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记者: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是一个重大战略决策。请问陈书记,我市构建落实惩防体系最终目的和意义何在?
陈绍泽:我认为构建惩防体系的目的就是减少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保护党员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成长、成熟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组织培养和个人奋斗,干部倒下去对家庭、对社会、对事业都会造成很大的危害。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包括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就是建立党员干部不想、不愿、不敢腐败的机制,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把“红灯”亮在党员干部越轨失足之前,这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南京日报记者 许震宁 通讯员 毛可斌 袁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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