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4日《江南时报》报道,日前,苏州大学新出台的《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率先规定:已婚女学生因生育需要者,由本人填写休学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规定一出,社会一片哗然。
对于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问题,教育部在今年3月份已经明确做出不予特殊限制的管理规定,无疑为在校大学生在婚姻选择上拓展了一些空间。但是,现在如果提倡让在校女大学生也能休产假,笔者认为不可取。大学生毕竟是以学习为主的学生,不能因为到了法定婚龄,允许结婚,就可以一切社会化了。社会化的结果,必然会造成种种令人意想不到的负面结局。最简单的道理,就会让人想到,因为大学生有了产假,接着就会有10月怀胎,有了孩子就要抚养,抚养过程中自然要尽到父母的责任,自然也就要花费很多宝贵的学习时间。同时还有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女大学生正处在青春期,正是搞好学业的最佳时期,如果任其社会化,让她们把精力都投入到生孩子上,她们还想不想学习?如果一个学校近80%的女大学生都在忙休产假、养婴儿,那么这样的学校还叫学校吗?如此主次颠倒,为女大学生休产假首开绿灯,这样的“先河”还是不开为好。柏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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