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再招689名公务员 省直29部门将面向社会招考
报名时间11月19~20日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正值中央、国家机关面向全国招考万余名公务员之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2005年下半年招考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昨日晚间正式出台。按照该办法,省直属的29个厅、局、党群机构今年下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689名公务员及机关工作人员。
司法系统招收345人
按照公告的要求,本次招考公务员将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35周岁以下人员公开招考。其中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11月19日~20日共2天(有关市报名点报名时间可向前或延后两天时间,广州、佛山市采取网络报名,以当地招考公告为准),12月11日笔试。
全省在省直及有关地级以上市设报名点,分别承担所属区域招考单位的报名工作。本次公开招考,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可由他人代报名。
本次招考中由省劳教局及省监狱管理局提供的职位就达到345人,且均属于人民警察序列。报考此类职务的人士还需加考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公安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的公安专业科目。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省直考点笔试成绩查询电话:16881013)。
11市县将施行调剂
为鼓励人才合理流动,本次招考中惠州龙门县,肇庆广宁、怀集县以及韶关、河源、梅州、阳江、湛江、茂名、清远、云浮等市所辖县、镇机关未招满的职位,可从报考该市机关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相近的未被录用考生中择优调剂录用。
山区的县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未招满的职位,可从报考珠三角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地级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未被录用且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中择优调剂录用。调剂录用工作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统筹,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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