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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深圳福田警方对百名涉黄人员进行公开处理,引发争议。当地人说,从11月25日开始,警察就对路边的女孩子挨个盘问,连续4天都在抓人。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政委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涉黄人员进行公开处理“合情合理合法”。[点击进入专题:公处卖淫嫖娼,谁在丢脸?] |
上书全国人大律师:深圳福田警方在狡辩
据新快报、南方都市报报道,11月29日福田警方将百名涉嫌卖淫嫖娼的嫌疑人游街示众,现场上千人围观鼓掌。事发后,上海律师姚建国上书全国人大,呼吁纠正深圳福田警方公开处理涉黄嫌疑人的做法。姚建国表示,警方的处理实质是游街示众。对此,广州一些民警对福田警方的做法则表示理解。
今日14时,姚建国律师做客,解读了上书全国人大的前前后后,并称暂时不会上书公安部和中纪委。 而对深圳福田警方“此举合情合法”也做了回应,坚称警方这是在狡辩。
主持人:你好,姚律师,您是什么时候关注这件事情的?
姚建国:我是11月30日在我们搜狐网看到的新闻,另外还有网站的调查和网友的评论,后来又看了其他网站。
主持人:作为一个律师,看到这个事情您的第一反映是什么?
姚建国:以一个律师的职业感觉,我认为这样做是违法的,不仅仅是方式方法不妥当的问题。
主持人:有网友称,这样的做法虽然有点过了,但是很有效。拘留、罚款很难达到这样的威慑效果?
姚建国: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是一门科学,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这次被示众的人员,绝大多数是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就是说他们只是轻微的违法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就是行政拘留或者罚款,我可以注意到,这些人穿着黄马甲、拖鞋,戴着手铐,很显然已经被拘留了,也就是处罚的程序已经完成了,再拿来示众是法外施罚,如果从效果上来说,这样做使得这些违法人员很容易产生对抗情绪,不利于对他们的教育,惩罚和教育相结合一直是我们国家的处罚原则,我想强调的是,社会治安的好转靠的是预防和打击本身,而不是靠示众主持人:但是目前的情况似乎是,卖淫嫖娼好像还是没有太大的减少,目前预防与打击的效果并不是很好。
姚建国:那就在预防和打击上好好下工夫,我注意到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记者到了深圳现场采访,有村民反映这种情况存在很久了,有的涉黄场所离警务值班室只有50米,但以前都视而不见,现在来一场集中式的打击,是不是可以说以前有关方面不作为?我认为这位村民的质疑也是很多群众的质疑,这恰恰说明我们平时的预防和打击工作要加强。
主持人:您是什么时候想到通过上书人大反映这个问题的?前后的经过是怎样的?
姚建国:12月的1日 ,我先是我在我的搜狐博客上发了一篇文章,然后我写了那封公开信。
主持人:是那封公开信吗?
姚建国:对,发到BBS,后来又用电子邮件发到人大官方网站的电子信箱,用特快专递发到人大,等于是三种形式吧,经过就是这样。
主持人:现在全国人大给您有回应吗?
姚建国:目前还没有,全国人大做为最高国家机关事情很多,我想短时间内没有回复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有关部门肯定已经知道了这封信。
主持人:您之前有过上书全国人大的先例吗?
姚建国:没有。
主持人:如果人大一直没有回复您,您做何打算?
姚建国:这封公开信发出后,引起了很大反响,在此,我借这个机会向关心支持我的广大网友表示忠心感谢,向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中国人民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表示敬意,我想这封公开信的目的已经达到,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更清楚了。
主持人:人大没有回复的话,您是否会继续上书,直到其回复为至,还是您打算通过别的途径继续为此呐喊,或者就到此为止。
姚建国:越来越多的法律专家和人士站出来支持我的观点,深圳市人大的代表也支持我的观点,所以我认为,下面的事情就看公安部门怎么回应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提出的问题了,我对这个问题更关注。刚才说过,公开信已经为人所知,目前没有再写公开信的打算,但我会和广大网友一起关注这个事情的进展和结果。
主持人:会有别的打算吗?
姚建国:如果有受害者要维权,我愿意提供帮助,这是一个法律工作者的义务。
主持人:有律师建议您再一次上书公安部、监察部、中央纪委?
姚建国:有过。
主持人:您觉得现在有没有必要上书公安部、监察部、中央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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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