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保安陈章华状告雇主讨要8年的加班费,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后,他在本月初接到了二审判决。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实行的包干工资,包含了双休日加班工资,为此驳回其诉讼请求。
陈章华称,他自1997年10月进黔江卷烟厂当保安,每天工作8小时,一年365天都在上班,每月可以请两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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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法院认为,黔江卷烟厂在每年的经济责任制中,均明确规定了保安每月实行工资包干制,陈在每月领工资时都清楚。而且陈在第一次领工资时就应当知道这个事实。这个时候应当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为此,该院以包干工资和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陈的诉讼请求。
陈章华随后上诉到市四中院。该院认为,包干工资制度不违法违规,遂判决维持原判。
陈章华昨日称,8年的双休日加班工资算在包干工资里肯定不合理。他当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8年的双休日是832天,按每天25元乘以两倍计算,就是4万余元。他表示,将通过申诉继续维权。记者 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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