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签名后有借钱内容 骗签名造假借条讹离婚丈夫
由于3张共18万元的借条疑点重重,法院判决离婚但不认可债务
时报讯(记者 闫晓光)一对夫妻闹离婚,女方在法庭上拿出3张由男方签名的18万元借条,要求男方与她共同负担这笔债务,但是法院在调查中发现,借条中疑点重重,不仅剪裁痕迹非常明显,而且是先有男方签名后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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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 女方庭上突拿三张借条
刘梅和张强(均为化名)均已年过四十。两人于1991年6月4日登记结婚,并于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婚后初期感情尚好,但后来,因家庭琐事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恶化。
见和好无望,刘梅提起诉讼要求与张强离婚,张强表示同意。由于两人只有一栋三层楼房,并且确认该房产价值18万元,刘梅要求居住使用一楼,张强居住使用三楼,二楼由中间间隔后,刘梅居住使用靠北面的一半,张强居住使用靠南面的一半。对此,张强表示同意。
但是,让张强感到意外的是,庭审中刘梅突然拿出了由张强签名认可的3张借条,其中于2003年10月21日向潘某借款8万元;于2002年8月17日向吴某借款2万元;于2003年10月21日向小玲借款8万元。看到突然冒出的借条,张强虽然承认签名是他的亲笔,但他认为借条是捏造的,是刘梅先弄到他的签名,随后补充的内容。
判决 借条不能排除造假嫌疑
真如张强所说么?为了验明真伪,法院根据张强的申请,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显示,借条上只有署名字迹“张强”形成于同部位指印之前,正文内容的其余字迹都形成于同部位指印之后,即先有指印后写字。同时,3张借条中只有个人签名为张强本人笔迹,借条内容都不是张强书写。
除此之外,法院还留意到,两张借条写在信纸的下端,另一张写在一小块纸上,都较为罕见,而且借条被剪裁的痕迹非常明显,对此刘梅没有举出合理的解释,由于夫妻之间,一方较易取得另一方的签名,再加上债权人均没有出庭作证,难以确认借款关系的真实性,故法院采纳张强主张的3张借条均是“先有签名、指印再写内容”,刘梅主张的夫妻共同债务不成立。
记者于日前获悉,该案经广州市中院二审,法院于日前判决准予二人离婚,但驳回刘梅关于夫妻共同承担18万元债务的请求。
借条三大疑点
●先有签名后有借钱内容
●写法罕见
●剪裁痕迹明显
(责任编辑:韩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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