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经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批准,伊春市嘉荫县、铁力市、西林区、伊春区又有100万亩森林被纳入到中央级、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范围,每年可获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00余万元。
据伊春地方林业科负责人介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偿的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
2001年,国家将嘉荫县109.2万亩国防林纳入到此项基金制度中。自2002年起,嘉荫县每年可从中央财政得到拨款315.3万元,专门用于国防林管护人员的管护费用。近日,由省政府批准,已将伊春市的嘉荫县、铁力市、伊春区、西林区的72.28万亩公益林纳入到省级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范围,每年可得到管护费用225万余元,另外,每年还将得到300万元左右的公共管理费用,用于天然林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病防等。同时,国家林业局还批准嘉荫县另外20多万亩林地为中央级生态公益林,这使嘉荫县的中央级公益林面积扩大到137万亩,每年可获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达480万元。
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投入,加大了森林管护力度,目前,伊春市4个实施单位共有661名林业职工参与到管护工作中。实现了靠林生活,靠林致富,在生态公益林得到安全保护的同时,这些林业职工们的腰包也鼓了。(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