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23日讯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公证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据海南省琼崖公证处(原海南省公证处,自2007年1月1日起更名)的统计,去年该公证处的12名公证员共办理了18000多宗公证业务。该公证处吴清武主任称,目前,公证已深入人心并成为人们维权的有效途径。昨天上午,吴清武向记者介绍了一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另类公证,并希望广大群众能充分利用好公证这把维权的利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公证保全证据
告赢侵权网站
吴清武主任介绍,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与越来越多的人发生直接的关系。网络保全证据是一项全新的公证业务。因为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其特点是对作品容易使用,也易于删除。如果需要使用某个作品,只是举手之劳,如果知道因侵权要吃官司,很快就让有关资料销声匿迹、无影无踪。
日前,当事人李某到海南省琼崖公证处,称自己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包括文字和摄影),被某网站擅自使用。由于网上的内容随时可能被更改、删除,为避免日后证据丢失,特意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员认真审核了李某的身份证明材料、出版作品以及其提供的网站上下载的资料,并打开电脑登录相关网站网页下载取证,做好现场记录,随后为李某出具保全证据公证书。不久,当事人李某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凭借公证处为李某出具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书,打赢了官司,迫使该网站予以赔偿,依法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公证偷情短信
让丈夫付出代价
短信公证也是海南省琼崖公证处近年来新开展的公证业务,吴清武说,该公证处2006年就办理了10多宗这方面的公证。据介绍,申请短信公证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污辱、诽谤;二是因婚外恋。因为手机的短信储存量有限,为避免一些短信丢失,一些受害者只好向公证处求助,申请短信公证。
去年底,海口市的梅女士拿着丈夫的手机来到公证处要求公证。经公证员询问,原来是梅女士的丈夫在外面公开与别的女子以夫妻名义同居,她虽然知道丈夫对自己不忠而欲与他离婚,但一直苦于没有证据。她不经意间翻看了丈夫的手机,发现里面有几条丈夫来不及删除的偷情短信。公证员依法为她进行了公证。不久,梅女士将丈夫告上法庭提出离婚,法院根据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认为梅女士的丈夫有过错才导致离婚,最终维护了梅女士的合法权益,也使她的丈夫付出了代价。
5星级酒店
申请吉尼斯办公证
中国加入WTO后,国内许多企业和个人都在积极抢占制高点,申请有关事项载入吉尼斯纪录。海南省公证处公证人员积极开拓这方面的公证业务。先后为热带海洋世界公园千年塔、少年李立达横渡琼州海峡、海南某五星级酒店规模和功能设施等办理公证,载入吉尼斯,提高了知名度。据了解,海南某五星级酒店拥有客房一千多间,占地六千二百六十五平方米的水疗中心,集美容、医疗、康复理疗为一体,堪称世界一流。工程在开工不久,企业高层就意识到,为了提高酒店的知名度,必须申请吉尼斯纪录。酒店完工后,就该酒店的规模和功能设施等事项,申请办理了公证手续。后来,酒店获得了上海大世界吉尼斯总部颁发的两项吉尼斯纪录,从而大大提高了酒店的知名度。
为让“二奶”分家产
一男竟申请公证
吴清武主任告诉记者,公证员应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公证职责,保守执业秘密,不得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去年曾经有一位海口秀英区的男子,带着情人到海南省公证处,要求公证处为他的“二奶”进行公证,以让他的“二奶”日后能分得他家五层楼房的部分家产。公证员询问发现,该男子的行为已违反了我国的《婚姻法》,因此明确拒绝了他的公证申请,并指出他的行为已违法。
老外办公证顺利收养中国小孩
记者从海南省琼崖公证处获悉,近年来在我省收养中国小孩的外国人大增。过去受观念、民族语言、文化差异,特别是拐卖儿童的偏见影响,造成外国人到我省收养小孩很难办成。在近两年时间内,海南省公证处办理了几十宗外国人到海南收养小孩的公证事项。只有4岁的福××是海口社会福利院抚养的一个孤儿,由于右脚先天缺少一根筋,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从小自卑,性格内向。美国一对学者夫妇应邀到海南大学讲学期间,他们经常到海口社会福利院做义工。说话不多、眼睛里却闪烁着智慧的残疾儿童福××令他们喜欢不已。回国后,这对学者夫妇申请美国政府许可,并取得中国收养中心的同意,最后经过海南省公证处的公证后,顺利为该小孩办理了收养手续。
公证为外省购房者保驾护航
吴清武主任说,近年来,到海南购房的外省人越来越多,为了防止购房时上当受骗,他们只好向公证处求助。而公证处充分开展“房款提存”公证业务,有效地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海南省琼崖公证处每年都受理五六十宗此类公证业务。去年,黑龙江省的68岁退休老干部刘先生在海口西海岸看中一套价值50多万元的海景房,为避免受骗,他购房前约售房者到省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将他的购房款交由公证处提存保管,等该房屋的产权证办到他的名下后,才由公证处将购房款划拨给售房者。顺利买到自己中意的房屋后,刘先生对公证处感谢不已。
公证书制服借款不还“老赖”
去年初,海口市民何某和肖某到海南省公证处申请办理借款协议书公证。借款协议主要内容:何某借给肖某人民币18万元用作肖某经营的流动资金,期限为9个月,借款抵押为肖某自有的房屋。公证员为其起草借款协议时,着重明确了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借款利率的合法性。二是抵押房产权证明的真实、合法性。三是明确约定并告知协议双方,在办理协议公证后,应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产抵押登记,抵押条款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成立。四是在借款协议中明确借款人在不能偿还债务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省公证处为他们两人的借款协议出具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
去年底,何某到省公证处称,肖某自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偿还债务,而且态度极差,他多次催款未果。因此申请为其出具执行证书公证,以便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省公证处审查了何某提供的有关书面证据后,跟债务人肖某取得联系证实了此事。公证处为何某出具了执行证明书。何某持省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很快被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强制拍卖了肖某所抵押的房屋,偿还了何某的债款。
公证助3000余职工顺利转岗分流
据了解,去年9月,海口某大型国有企业进行重组改制,该企业的3000多名职工根据海口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自愿与企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为保证企业重组改制的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及避免日后发生纠纷,3000多名职工和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到海南省公证处办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公证。经过公证,由企业依法给转岗分流职工经济补偿金和转岗补助金,职工原有的国有企业身份不再保留。最后,3000多名国有企业职工顺利转岗分流,事后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
A.公证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指出:公证的效力即公证书在法律上的作用和约束力。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公证具有三种法律效力,分别为证据的效力、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三种效力中,以证据的效力为根本。公证的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具有特殊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公证的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某项法律行为不办公证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归根到底,公证是法律行为生效的特殊书面形式。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关可依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该债权文书为执行依据,不经过审判程序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哪些事情可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法》11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公证法》第12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二)提存;(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杨作品文/图)(来源: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