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电话过程中)
记者:你是管这条街的?
执法人员:对
记者:我那天车是停正义路的呀?
执法人员:那天我们在那边上班,换来换去不固定的。
记者:我这样交了,是不是等于没有被开过罚单?
执法人员:你补交的的话,电脑上就自动帮你销掉了。
记者:那就也没有收据之类的东西了?
执法人员:对对对对。
记者:要是去那边交100块钱呢?
执法人员:交100块钱,我们就拿发票给你。
(接通电话,通话结束后)
执法人员:30,30。
记者:你们队长说的吗?
执法人员:对。
记者:哪个区的队长?
执法人员:我们不属于哪个区,我们属于执法局的(注: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你要办张100块钱的卡,从里面扣。
记者:哎呀,钱直接交给你,你帮我交吧?
执法人员:现金我们收不了。
记者:你们是属于哪个队?
执法人员:一中队。
(随后,记者购买了1张100元面值停车充值卡,执法人员帮忙充值后,交纳了30元停车费,记者收到短信“补交费30元成功”)
市停车办:哪种标准都正确
执法人员私下帮忙补交费,究竟能不能销单?30元是不是公价?1月24日上午,记者又来到正义路城管执法服务大厅进行了采访。
在服务窗口,经城管工作人员查询,廖先生的车已无违章停车记录。工作人员解释,服务大厅受理两类违章停车处罚,一类是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由城管人员出面受理。另一类道路线外停车,由海口市临时停车办公室下设在服务大厅的咨询处受理。在咨询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线外停车补交费数额为12元或15元,并开有发票。
由此一来,关于线外停车就有了100元、50元、30元、15元、12元五种标准,究竟哪种才是正确的?记者又致电海口市临时停车办公室客服电话66699161。
电话中,客服人员对记者提出的线外停车处罚标准始终不愿意透露。在记者提醒称服务大厅咨询处说是12元时,客服人员回答确实是12元。记者又称城管实际收费30元,客服人员又改口称30元才是标准。记者再称,30元是议价,城管开口是50元,客服人员只好扯开话题。同时,客服人员表示,海口市临时停车办公室是隶属于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底下的一个部门。
违章停车处罚法律有章可循
其实,关于道路违章停车处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口市的地方法规已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规定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
《海口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划有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线路段或者其他禁停路段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在各项规定都很明确的情况下,违章停车收费仍混乱不堪,市民权益又从何保障呢?作者: 吉羽 杨振东(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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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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