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很多人为了投资而买几套房,有的房产证上登记的竟是一个3个月大的婴儿的名字。同时,在城乡还有不少人无房可住。这说明土地资源存在结构性矛盾和巨大浪费。
收费很有可能每年征收一次;可能设一个最低线,如果人均居住超过一定面积,那么,超出面积就需要征收土地使用费。
本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3日,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首场记者招待会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透露,该厅正在制订方案,探索开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对于一人多房现象征收费用。方案力争在年内完善成型。
针对过多占房人群
林浩坤表示,目前广东的土地资源闲置情况比较严重。在珠三角特别是农村地区,一户拥有六七块宅基地的情况非常普遍;在城镇,很多人为了投资而买几套房,有的城市竟然有近10%的房屋业主是幼儿园孩子或中小学生,甚至有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个3个月大的婴儿的名字。同时,在城乡还有不少人无房可住。林浩坤认为,这说明土地资源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和巨大浪费。
林浩坤透露,国土资源厅正研究制订开征方案,争取在今年内成形,提交省政府报批。
“谁占有了过多的土地资源,政府就理所当然要征收这个土地使用费。”林浩坤认为,开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是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征收的目的,就是为了节约土地资源,让多占土地的人逐步退出手中的土地资源”。
据悉,开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与目前已在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所不同,前者主要是针对那些过多、过度占有,粗放浪费土地资源的人,而后者针对的主要是开发商和企业。
征收标准尚未确定
目前,土地使用费的具体征收标准和方式尚未确定。但林浩坤透露,这个土地使用费很大可能是每年征收一次,并非一次性缴清。林浩坤还表示,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可能设一个最低线,如果人均居住超过一定面积,那么,超出面积就需要征收土地使用费;如果低于最低线,则不需要缴纳这笔费用。
据透露,在制订的方案中,各个地市都将根据各自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不同的征收最低线和具体征收标准,而同一城市城乡之间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社会各方反应不一
广东酝酿开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一些房地产界人士分析,该政策将令拥有多套物业的人士承担新的费用,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炒楼,但这项“土地使用费”与国家准备出台的“物业税”有什么不同?将来会不会既收税又收费,弄得很复杂?另外,“人均居住超过一定面积”就要征费,这对买房自住的业主不公平,可否参照香港的做法,改为征收“空置费”,即只对买房后不租不住的业主征收。
一些代表、委员也担心,开征此费,会加重消费者的负担,“为什么让市民多交钱,而不去杀开发商的暴利?”
省政协常委王则楚说:“国土厅出台这样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在程序上是否合法?”
一位来自广州的人大代表指出:如果超出居民实际需要的房要交纳“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那么怎么去确定居民的实际需要到底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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