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针对目前一些地方以工人不参保作为引资优惠政策的现象,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宣林近日表示,安徽省今年将大力推进“签约参保”工作,任何地方、单位、个人不得把不参保、不缴费作为对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得以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为借口减免用人单位为职工参保的义务。
职工不参保竟然也成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如果不是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口中说出来,笔者真是不敢相信。
当下,人们有目共睹的是,在“全民招商”的冲动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所谓“政绩”,按地方“土政策”规定外企可以缓建工会;在有的地方,安监局局长居然因未完成招商任务而被停职;甚至有的地方政府发文,凡是在当地工业上投资500万元以上,或房地产上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客商,皆为当地的“荣誉市民”,可以享受“超国民待遇”。
现在,又惊爆以工人不参保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人们不禁要问,还有多少招商优惠政策在逆法而行、侵犯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我们必须深究的是,这些公然叫板法律的招商优惠政策,为何能像模像样地出台并盛行?难道地方领导不懂法吗?肯定不是。他们在政绩的诱惑下,为了能招商引资,法律的底线可以随意突破,公民的权利可以肆意践踏。这样的招商成果,显然是我们这个追求和谐、公平的社会所不能接受和容忍的。
所以,是到了该彻底清理、规范名目繁多、明里暗里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时候了。对那些胆敢叫板法律,出台违法的引资优惠政策的领导干部,除及时叫停其政策外,必须严肃追究他们的相关责任。
此外,我们更需要建立地方引资优惠政策的审批制度,由上一级政府或相关机构监督其合法性、公平性。否则,我们还不知道又能听到些什么荒诞的优惠政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