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食品药品部门负责人做客“民心桥”谈春节食品安全
不合格食品一律撤下柜台
本报讯昨天,市质监局副巡视员田文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岳新来到深圳电台“民心桥”栏目,与市民共同探讨我市春节食品安全问题。
质监抽查暂未发现问题食品
有市民问,春节期间,我市各类应节食品质量卫生状况如何?田文玉回答说,元旦前夕,该局已抽查了全市248家企业生产加工的379批次食品样品,合格338批次,合格率为89.2%,获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食品抽查合格率达91.8%。
田文玉同时告诉市民,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该局近期开展了对我市生产的各类应节食品的监督抽查工作,抽查数量达850多批次。抽查产品涉及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糕点、糖果、乳制品、蛋制品、肉制品、桶装饮用水、调味品、酱腌菜、方便食品等。
从目前的抽查结果来看,深圳产应节食品总体质量卫生状况良好,未发现危及人体健康安全及存在严重质量卫生问题的食品,检验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之中。春节前夕,该局将及时对外公布此次监督抽查结果。
今后所有食品均须加贴QS标志
市民颜小姐说,她上超市买食品时,发现有的食品贴有QS标志,有的却没贴。她问,是不是所有食品都必须贴有QS标志?
田文玉回答说,2006年1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将28大类食品所有品种均纳入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完成了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的全覆盖。今后,所有食品都必须贴有QS标志,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食品,未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
田文玉说,有部分已纳入QS管理的食品尚有一个查处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这些食品还可销售。今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13类食品的集中执法检查和查处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2007年1月1日至2月底,为整改过渡期。凡发现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一律撤下柜台,暂不对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行为实施行政罚款处罚。第二阶段自2007年3月1日至12月底,为严格执法期,一经查出企业有无证生产、销售13类食品的行为,执法部门将给予严处。目前,各项查处工作已在紧张部署之中。
肉制品今后实行“穿衣”销售
市民王先生说,有关部门对肉制品的监管似乎还不到位,他在西坑一家超市买肉时发现,这里的肉制品全部裸卖,很不卫生,他建议让肉制品实现包装销售。
岳新说,我市暂时不具备这种条件。但她透露,我市正在大力打造的食品五大工程,就有这一内容。2007年,我市将建成3家大型定点屠宰场,2008年将再建成4家大型定点屠宰场。定点屠宰场建成后,肉制品运送、销售等环节全部实行冷链化、包装化管理。到时,未经包装的肉制品不准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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