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平武长鹏)“每桌不得低于300元,不得自带酒水,必须选择饭店设定的套餐……”前日,淮北市民周女士收到了饭店的最新“服务”条款,如果不同意饭店的规定,只能取消年夜饭预订。
一个星期前,周女士在闸河路某饭店预订了一桌年夜饭,昨天饭店突然打电话:“消费者必须选择套餐,按照饭店的规定订餐,否则只有取消。
据业内人士透露,刚开始征订年夜饭时,为增加人气,饭店一般都会运用促销手段吸引市民预订。现在临近春节,大多数饭店都“客满”,少数饭店“嫌贫爱富”的心理就会出来作祟。一些饭店开始置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单方面设定某些“霸王条款”,以达到为自己谋利的目的。周女士虽然一肚子怨气,但想想好不容易才订到的位子,只好妥协。“希望商家做生意要凭良心,否则明年谁还敢再去订年夜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