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全国两会·动态——全国人大代表中将有农民工
据新华社电 “我国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全国人大中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昨天,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在作草案说明时如是说。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为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08年1月选出。
首次规定应有农民工代表
盛华仁说,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值得重视的是,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
据报道,我国农民工人数已达1.5亿。几年前,农民工被正式看成是产业工人的组成部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到现在为止,全国人大代表中还没有农民工。据了解,有全国人大代表曾经做过农民工,但在当选人大代表时,已是其他身份。
针对这些情况,决定草案规定,来自一线的工人和农民代表人数高于上一届。决定草案还专门规定:“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宪法学专家韩大元说,“这次全国人大在有关法律草案中明确规定农民工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问题,应当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22%
为落实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草案规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22%。据介绍,这是全国人大第一次对妇女代表的比例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切实保障我国妇女的政治权利。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的代表名额与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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